procomm1722 wrote:基本上對方是合法停放...(恕刪) 一樓一樓看到這層依個人所學所知及處理的經驗是中肯的建議1.先弄清楚自己的合法使用權利?2.面前道路所有權以及是否為都市計畫道路?3.面前道路如為計畫道路其寬度為多少,6米以下巷道可視為消防通道,沒有畫紅線也是要保持淨寬3.5米,1999就是要處理。4.路霸問題要自己蒐證舉證,1999通報。5.以上都無法成立就回歸到你個人使用的問題,公權力無法介入,看你要怎麼協調還是以暴制暴。以上是個人的看法建議祝你順利
bobojheng wrote:各位大大,我們家是住在小巷子內,對面有一排房子,他們是前後可以通行的,有些前面都租給人家當店面,機車都停到後面巷子我們房子前面, 查一下道路所有權歸屬,在台灣很多這種道路都不是公有地。如果土地所有權在你們,就好處理!
在陸地生活的魚 wrote:一樓一樓看到這層依個...(恕刪) 根據60樓與61樓分析,是不是其實樓主鄰居的作法才是對的?(我是認真的講,不是反串喔,怕誤會特別申明一下)車子不要停自己家,一樣停到巷子去。趁對方車子不在的時候,把車子停在自家門口,並拍照存證,當時道路還是可以通行的。然後對面就無法在對面停車了,一停巷子就沒路了。之後要嘛雙方輪流搶位置?要嘛要用其他車輛占位子?另外好奇問一下,我預設巷弄為公有地,或是既存道路。如果樓主車要出去,卻因為對面門口有車而出不去。通知對方,對方還不理,沒有馬上移車,這樣會有強制罪的嫌疑嗎?謝謝。
這似乎是台灣很多巷弄的日常....我家社區有戶人家更誇張,巷子停車常停在快路中間位置,擋住巷內家戶無法正常出入,叫警察來才不甘不願的移車,警察也是無法開單。甚至,有時會看哪戶家門前車子不在,他家車子就直接直插停入別人家的車庫(社區為透天房,家戶門前有一車位車庫),跟他們反應,還會嗆說「反正你們車庫目前沒有要停車,借停一下會怎樣?要的話再通知移車就好」。只能說,這天下,不要臉就天下無敵了...
bbboywind wrote:另外好奇問一下,我預設巷弄為公有地,或是既存道路。如果樓主車要出去,卻因為對面門口有車而出不去。通知對方,對方還不理,沒有馬上移車,這樣會有強制罪的嫌疑嗎? 沒有強制罪要有"故意, 強迫"為要件對面車子沒有"故意, 強迫"讓樓主出不去他只要讓路有空間可以人車通過, 就不會算是故意即便對方不理, 你如何證明對方"是故意"?刑法是陷人於罪, 審核非常嚴謹, 不是兒戲提告雖是各人的權利但隨便提告刑事罪名, 小心吃上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