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台灣交通沒救,別不信

herblee wrote:

車距30m?這代表每公里擠進來28台車 , 車流量是2400車以上,依法車速只能是 60km ? 硬要加速變成 88 ? 依法車距要有44m, 44m車距代表車流密度為20車/km , 是車流量降低到每小時只能通過1800車

車流量有2400車 , 不減速去讓安全車距降低?卻加速到需要44m車距的車速88km?這讓車流量降低到只能容納1800車?
多出來的 600車怎麼辦 ?

結果臺灣的解方是 壓縮車距去開快車 ?
壓縮車距去開快車 ? 有什麼問題 ? 煞不住會追撞上去

內車道只有二台車時能 100km/h行駛 , 相同車道長度,外車道擠到 4台車?車距剩30m? 車速就只能是60km/h
增加車輛密度 →車距就變短了 , 依法也必須減速 !
台灣有不同於法規的習慣開車法?不離開 內車道, 車距明明就改變了 , 不依法降速 ? 反而 沒有車距去開快車? 當然煞不住!→導致 連環追撞


仔細看一下我真的哭笑不得A
我開錶105但是我跟前車還是有50M以上啊
我在下交流道之前也從來沒超越過我的前車A
不少前車都是越開越小台因為他110UP
你是不是現在是想要聊內線連環車禍議題啊???

我猜台灣超速仔的腦迴路大概是這樣的
因為我跟前車還有50M=我是龜車
因為這裡是超車道=我龜車擋路
至於外線那些在玩人體蜈蚣的在想啥我就不清楚了
bbboywind
Herblee您知道的,我很同意你路權的概念。所以問題癥結點在於,有沒有路權法律如何規定?我認為法規規定滿足條件就有路權。但你總是有很特別的解釋。這些我們之前都聊過。
bbboywind
不過關於你的新解釋,「法律規定的超車道路權是「速差」」,這觀念對於我倒是蠻新奇的,我想了解一下。您可以解釋一下嗎?請用白話文,別用別人的論文,可以嗎?謝謝。
諸葛小花 wrote:


我猜台灣超速仔的腦迴路大概是這樣的
因為我跟前車還有50M=我是龜車
因為這裡是超車道=我龜車擋路
至於外線那些在玩人體蜈蚣的在想啥我就不清楚了



日本人早早就說 台灣人是一個毫不介意造成他人困擾的民族

看來所言不假阿

都說內線路塞都是天選之人, 可以不用科學儀器就認定其他車是超速. 警察都還要依賴認證過的儀器來確認哩
內線路塞都只認定比他快的就通通是違規超速飆車仔勒
bbboywind
愛說別人路塞的跳針王又出現了,高速公路戰不夠,連台61也要來戰嗎?友善提醒先搞清楚現在討論的題目喔!
nerdwannabe wrote:
日本人早早就說 台灣人是一個毫不介意造成他人困擾的民族

看來所言不假阿

都說內線路塞都是天選之人, 可以不用科學儀器就認定其他車是超速. 警察都還要依賴認證過的儀器來確認哩
內線路塞都只認定比他快的就通通是違規超速飆車仔勒


我只知道台灣人很愛當鴕鳥
且在網路上又很愛詭辯
我前面就說了我也是超速仔
台61速限90 我開錶速105 GPS99
我的GPS=導航王
且某些隧道前方也會有政府設立的測速顯示當前車速
我每次經過也都比對過
該告示牌跟導航王0誤差
導航王99 告示牌就是99
不可能只有台中人遇過這種告示牌
也不可能只有我這人無聊跑去核對
但鄉民就是想繼續開GPS100以上狂飆而已
反正永遠都用下面粗體字帶過
可以不用科學儀器就認定其他車是超速. 警察都還要依賴認證過的儀器來確認哩
內線路塞都只認定比他快的就通通是違規超速飆車仔勒

台灣人超速後還很理直氣壯呢



超速仔應該被警察拍後也是會很不開心的
可能還會懷疑警察儀器準不準
或是問有沒有定時送檢吧
herblee
請問有取得超車道路權嗎?遵守速限是所車道的「遵守義務」,此義務根本無關內側車道之「使用權利」!講了全篇的超速?卻和是否能使用該車道完全無關?請問超速問題到底和「路權」有什麼關係?
bbboywind
法規規定的不是叫你遵守速限,法規說的就是用跟速限一樣的速度使用就可以得到路權,所以遵照你的主張,前車有路權就無需讓後車。
諸葛小花 wrote:
你到底在講啥我有看沒有懂A
"內車道只有二台車時能 100km/h行駛 , 相同車道長度,外車道擠到 4台車?車距剩30m? 車速就只能是60km/h
增加車輛密度 →車距就變短了 , 依法也必須減速 !"
這啥鬼?人家明明就是內線全都是破百的


作為讀過論文學院的學生,雖然被退學了,我單純分享我學到的認知。

就我的理解,論文哥有一個觀念是:
車輛的車速與安全距離不是由駕駛的黃金右腳決定的,而是由固定長度的路段上有多少車來決定的,
所以他會把車輛密度固定(總長度固定),然後用密度去決定安全距離,進而決定車輛車速。
他無法讓車輛車距拉大再去提升速度。

所以他可能無法理解,為什麼中線時速88的車輛安全距離卻要維持30m。
因為就他的理解這就是密度所以距離就是30m。

但是正常的駕駛應該是可以,我跟前車安全距離太短了,所以我放慢速度拉大安全距離再把車速提升回了。
這樣我就可以時速88但保有45m的距離。

如果理解有誤,歡迎論文哥進一步解釋。謝謝。
bbboywind wrote:
就我的理解,論文哥有一個觀念是:
車輛的車速與安全距離不是由駕駛的黃金右腳決定的,而是由固定長度的路段上有多少車來決定的,
所以他會把車輛密度固定(總長度固定),然後用密度去決定安全距離,進而決定車輛車速。
他無法讓車輛車距拉大再去提升速度。

你的理解應該沒錯...
我看完也覺得好像是這樣
但我無法篤定他想表達的是這些
因為他每一篇我都大約大約看一下而已
大概看個6-7成就帶過了(真的太長)
herblee wrote:
台灣不一樣 , 不超車也在內車道上?
於是這16台車,同樣以橫向車距55m分散在二個車道,交叉置放在二個車道上,同一個車道車距拉長為110m,但內側車和中線車的車距還是55m, 這樣的車距是無法變換車道的, 這第17台車無法在1km之內這種車距之間穿梭, 會被擠出這一公里之外
比起同一個車道放16台車, 二個車道交叉放置16台車, 總體車流量就降低了


你的前提錯了,所以你後面的推導的都錯了。

正常情況,不含飆仔逼車仔的情況下,
16台車分散在兩個車道,每台車只會和同一車道的前車保持車距55m,不會用隔壁車道的車來抓車距。
內線的車不會拿中線的車來抓安全距離,
內線的車只會跟中線的車保持交錯的形式,
而中線車的車距也都是55m,當內線前車跟中線保持交錯時,
內線的前後車的車距依舊會是55m然後跟中線車交錯。

所以根本不會有同一個車道車距拉長為110m的情況。

簡單講就是內線與中線各用55m為安全距離然後是互相交錯的,這才是真實情況。

而後面的「擠出一公里外」等等論調,再前提錯誤的情況下,通通都是錯誤的推論囉。
要不要多看看多想想呢?不要一昧地貼他人的模組論文,而是自己多想想囉!

謝謝。
bbboywind
「這不存在虛擬前提再去推導?」你指的是哪件事是不存在的?請你講話主詞動詞說清點吧!別人的報告沒錯,錯的是你每次引用錯誤甚至你會用別人的報告佐證你自己相反的論調。這我之前都證明過給你看了。
bbboywind
這裡你無須多扯其他的,我這邊就證明給你看了,依規定就是16台車不會用滿兩車道,除非駕駛不遵守規定,你要嘛就反駁我哪裡說錯,而不是拿不相關的報告來擋。如另外一位路人39,他至少在討論車距的拉法,你行嗎?
原因是因為現在大家都相信路上撞測結果嗎
台灣需要的是科技執法

每個路口都該裝
bbboywind wrote:
16台車分散在兩個車道,每台車只會和同一車道的前車保持車距55m,不會用隔壁車道的車來抓車距。

不注意隔壁車道的車來抓車距
隔壁車道的車突然想變換車道怎麼辦?
台灣三寶這麼多
你以為你隔壁車道的前車變換車道前一定會先注意到後面的你?
以你邏輯, 你變換車道不會管你隔壁車道後面的車是嗎?
難怪一堆車喜歡並排
路人39 wrote:
不注意隔壁車道的車來抓車距
隔壁車道的車突然想變換車道怎麼辦?
台灣三寶這麼多
你以為你隔壁車道的前車變換車道前一定會先注意到後面的你?
以你邏輯, 你變換車道不會管你隔壁車道後面的車是嗎?
難怪一堆車喜歡並排


你這是甚麼邏輯啊?還一堆自行腦補!?
如果是反串要說捏! 我是沒看出來啦!

車距本來就是依據前車的位子來抓的,哪裡規定或是教導過是看隔壁車道?
你要不要補充說明一下,我也好學學新知識!

隔壁車道變換車道前沒注意其他車輛,那是誰的問題?
這是變換車道的車子問題,並不是在自己車道上直線開的車輛問題!
邏輯清楚一點囉!
不然照你這邏輯,你怎不說路上飆仔這麼多,他們有看到你嗎?所以乾脆你別出門好啦。
(還是你就是出門當飆仔的? 這句是來亂的!)

通篇裡我有說到變換車道不用管隔壁後面的車嗎?
我根本沒說,你自己在腦補甚麼?人最喜歡把自己的行為套在別人身上,所以不要把自己的行為說出來啊!!

通篇我講了四次「交錯」,要跟隔壁車道的車子交錯。
你卻自行腦補喜歡並排。
你是不識字?還是你是回文不看文章的沒禮貌寶寶呢?

回文前先看清楚才是好寶寶喔!再練練吧!
bbboywind
哈!那照這邏輯,我也嘴了我自己,我再練練!
A辣愛怕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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