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要如何向警方檢舉這台非法改裝機車?

沒看到樓主來回了~

應該是他的車吧= =

車子改這樣是比較會跑捏~

醜到爆~給我騎我都嫌棄勒~
hank1001 wrote:
車牌快掉下來的感覺....應該是人家不要的車吧


應該說

剛剛從殺肉場裡被打掉退貨的車..... (連殺肉場都不收啊~~~)
這台車還真是噁心 除了台還真髒

都沒在洗車 看來車主 除了台還不愛乾淨

話說他腳踏板上是貼錫箔紙嗎?
改的真是有夠沒美感的...
連車都髒兮兮不洗乾淨
本文所載資料僅供玩笑,並無影射任何人,事,物之用義。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還蠻經典的..
雖然我看過更kuso的...
不過每個人的審美觀真的差太多了...

先不論車的外型...
重點是影響到他人, 感覺就很不爽了..

很好奇~~
照片中的鑰匙孔上,那一根是什麼東西?
看很久還是看不出來~
為啥我看到那車牌,當下直覺反應是假牌

有人有跟我一樣的感覺嗎??
敬愛的市民您好:
台端98年1月23日寄給市民服務中心反映事項,本局查覆如後:
一、本案本局98年2月2日派員於該車籍地查處,發現該車停放於住宅車庫內,確如台端所指有違規改裝之情事,惟未指陳其違規行駛道路之時間及路段地址,致警方不能當場依法舉發,先予敘明。
二、為維護交通安全及安寧秩序,業已訪談其家長勸導約制該不良行為,並已責請其立即將該車回復原狀。
三、另為有效遏止該改裝車輛行駛道路,本局將另案函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臺南監理站召回臨時檢驗及本市環保局配合執行改裝排氣管之噪音檢測。
四、倘該車仍未回復原狀逕而行駛道路,請敘明違規車號、時間、地點並拍照舉證,以電子郵件或書函檢舉或利用報案專線2629292報案,本局將再派員查證屬實,則依法舉單告發。
台端對本案尚有任何指教,請逕洽本局交通隊承辦人警員涂志明,連絡電話:06-2621314。
敬祝 事事如意 臺南市警察局敬復


答案是:這台車車主一點事都沒有.
1/22上01發文,1/23向市政府檢舉今天才回文.
說這台車事我本人所有的網友,嘴砲程度也要有個限度,不要動不動就扣別人帽子,人在做天在看.
遐想奶茶 wrote:
敬愛的市民您好:台端...(恕刪)


改回原廠也要花不少錢吧...哈..這樣想你就會寬心多了啦...
讓他得個教訓也好....
看來頂多就是檢驗不去驗...罰個兩千塊就沒事了吧?!

都沒有什麼比較痛的處罰嗎!?

還是要在他家門口裝針孔....趁他騎出來的時候多照幾張照片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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