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A一小民 wrote:有一次停好車後...走到後車箱拿東西...就不小心被後面那台車的車牌螺絲刺到...當時剛才有小朋友在旁邊...還好是我碰到...如果是小朋友的話..會更嚴重那兩顆螺絲差不多有8公分左右...後來氣到把那兩顆螺絲踩斷...讓他裡面崩牙..沒辦法鎖車牌...要鎖就重新攻牙.... 照你這麼說我也可以把你的車窗全部打破囉??
LKK徐 wrote:我比較認同這樣的作法,基本上將尖刺物裝在車頭榷是有侵犯人身安全的殷憂,但到底有沒有違反公共危險罪,這交給檢察官去裁決處理吧!...(恕刪) 車頭撞到人會死人,以後大家都要把車頭鋸掉
au04 wrote:車頭撞到人會死人,以...(恕刪) 比喻要合乎邏輯,鋸掉車頭幹麻?不撞人哪有死人?但尖刺物裝在車頭,即使定點沒有人駕駛,也會對行經的路人有刮刺傷的虞慮,版上已有車友受害不是嗎?如果今天剛好是自己的小孩或親人受害您如何看待?單純就事論事,不想嘴砲
裝這種東西的用意就是.....對付那些停車倒車用碰到前後車保桿判斷位置的腦殘駕駛什麼公共危險? 車在那邊停好好的你會沒事去撞它嗎?花了大把鈔票烤漆弄的漂漂亮亮,遇到腦殘駕駛全破功還不要臉說碰到一下有什麼關係!叫交通來處理還不是乖乖付錢現在這種是非不分的社會,忍氣吞聲只會讓對方騎到頭上這樣只是告訴這些人,停車要注意、要有公德心不然就叫你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