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停是不對, 但請問有辦法改善嗎??

kami0615 wrote:
我也不是上來取暖, 也不是搏的同情, 有不是要來抱怨什麼,

文中已經有提到, 是我不對在先, 我承認, 我帶一個未滿三歲小孩外加孕婦去看醫生, 加上車子多又亂停, 沒停車
格, 實在是沒法度, 繞路找位子已經是不容易了, 診所都快關了, 只有先臨停, 我也沒說我對, 只是當下警察對你那樣的怒吼(是有點誇張), 全台灣到處都在臨停, 沒辦法, 地方小, 車子又超多, 又要下車辦事, 那能怎麼辦呢?? 臨停是不對, 但有方法改善嗎??

改標題又改內文了

幸好很多人幫你護貝起來了

你所有的行為大家早就知道了
這篇的主題不是 "台中市流氓警察, 给你忠告, 我不是通緝犯......怒!!!!!" 嗎?
既然來問說要如何改

最簡單的方式就是

怕公車太多人

1.請搭計程車

2.不然改換比較好停車的醫院..

3.請附近親友一起陪同..老婆下車後請親友帶進去...您再去停車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原標題

台中市流氓警察, 給你忠告, 我不是通緝犯......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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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您真的不是通緝犯

但是您是現行犯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

即使路邊的阿桑 也是能 咆嘯您叫您移車的(只要不涉及辱罵 毀謗)
kami0615 wrote:
我也不是上來取暖, ...(恕刪)


你不知道有一種交通工具叫做TAXI嗎?

你開車+停車跟坐計程車的錢差不多吧
我的部落格 http://blog.yam.com/spst
請問並排停車,只停一兩分鐘,被照相是罰多少錢呢?

聽說停三分鐘以內稱為臨時停車,超過三分鐘就不是臨時停車,罰款金額也不同,請問要如何舉證自己只有停一下

下?必需自己去調路口監視器嗎?

找不到地方定點停,建議您多使用手機做溝通。
把人放下去後就先開到別處去,至少不要併排停或違規臨停。
不要方便了自己、妨礙危害了別人,寧可自己走遠一點。
人不能改變環境、就要去適應環境,即使理由充分也是一樣不該去違規。
神戶齊 wrote:
既然來問說要如何改最...(恕刪)


阿齊大大跟我想的辦法完全一樣...

樓主或許您是一時憤怒就上來發洩一下...

但都出社會這麼多年了

我相信辦法還是有啦...別那麼衝動跑來這罵一罵...

結果下場是招來嘴炮族圍剿身亡..


至於您說警察態度不佳

射身處地想一下 當下我應該也會有不高興啦...

但能怎辦 自知理虧對不對...

在這社會走跳同一件事不一定會有同樣的結局...本來就這樣不是嗎

阿不然樓主去考警察...去當個好警察

"告訴我 什麼是對 什麼是錯"(拍謝電影看太多....)

只能盡量預想到可能發生的狀況去避免...

這就是歷練啦

是非無定論 榮辱不須迷 堂燕尋常入 暮鴉終古啼 不如傾斗酒 詩成和醉題
Ailio wrote:
原標題台中市流氓警察...(恕刪)


恕小弟書讀不多

我以為交通違規規交通違規

違規後所產生的狀況例如肇事 傷人

才有可能牽涉到民法或刑法不是嗎....\

光停在那邊 何來現行犯之說?

煩請解惑
是非無定論 榮辱不須迷 堂燕尋常入 暮鴉終古啼 不如傾斗酒 詩成和醉題
kami0615 wrote:
加上車子多又亂停...(恕刪)

還好意思說別人亂停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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