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了,對方駛離現場 被我追到!! 9/15更新~~

建議版主盡量裝死,

反正身體疼痛只有自己知道,

就算只有三分痛,

也要裝得一副快要往生的感覺,

這樣賠償金才能拿得多啊...

我覺得對方沒搞清楚事情的嚴重性!!

今天就算是對方來撞我,我人沒事,但對方受傷。

也很有可能我也是得揹負過失傷人的刑責,
(除非事後判定我無肇事責任)

更說是你的狀況了。

叫對方識相點,

一旦要告上法院,不管輸贏,

她就得先揹一個過失傷害了!!

如果這樣她還想陪你玩下去,那也真的是遇到怪人了。




維尼爸 wrote:
我開第一代CRV~~...(恕刪)



沒有筆戰的意思

我左思右想

腦海裡回想撞擊當時的情景


對方無煞車朝我方後方偏右撞上來

對方時速多少 不清楚

突如其來的撞擊力道


說實在的 除了頭暈以外 撞完後 有幾秒鐘 我腦海是一片空白的 壓根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但我感覺

我強調只是感覺而已啦


第一時間 我受到猛烈撞擊時 因為從後方來的關係 我驚嚇到 本能反應可能畏縮了一下

我身高大約175 不知道我坐姿是否正確


剛還坐上駕駛座上看了一下

坐上駕駛座 兩腳彎曲順勢擺放 膝蓋離駕駛平台約兩指半至三指寬

可能因為畏縮的關係 加上力道大 有繫安全帶 前後擺盪 我頭才會去摸到方向盤 大約額頭T字部位靠近兩眉之間

額頭兩眉之間這個 沒什麼大礙 只是有稍微紅了一塊


感覺最大的傷害是 前後擺盪 加上安全帶緊縮將我整個往椅背拉 導致頭部後方去撞擊座椅頭枕


所以 才會又多一個頸部拉扭傷 應該是這樣沒錯..




其實我有被後車撞過
不管如何
在沒有預期被撞的情況之下
如果是被後車追/推撞
其實第一時間都會反應不過來
然後人整個會被往前帶
這時可能就會頸部拉傷+頭撞到方向盤

然後話說方向盤位置
我記得之前有報導過
個未有興趣也可以去YOTUBE找
正確的位置
應該是你人整個座直貼椅背
然後繳剛好可以踩到煞車/油門的位置
然後這時候將你的雙手往前平舉
然後雙手脕的位置剛好可放置在方向盤最頂方
大約是下圖的位置
(圖畫的不好....請見諒)


這好像是之前TOP GEAR還是國外安駕作的報告
當然僅供參考

金牙炳 wrote:
7/22

在台中市...(恕刪)


真的是馬路如虎口啊

樓主祝福你平安順利
不管他吃了什麼,也給我來一點。
金牙炳 wrote:
沒有筆戰的意思我左思...(恕刪)


呵呵~~
我是針對i700623的問題提出回答~~不是說樓主你的駕駛姿勢啦!!

每個人的駕駛姿勢~各有不同~當然....大家會以舒服為最先考量~~

我很久以前開轎車座椅條的很斜~一急煞車~整個人往下滑~安全帶根本沒用~~

要不撞到方向盤不是沒可能的~~撞擊時~頭部的鞭甩是對頭頸很大的傷害~~

所以很多車廠發展出"主動式頭枕"~~當撞擊時~頭枕會主動向前~

ctth wrote:
2.方向盤正確位置應...(恕刪)


如果你現場看過安全氣囊爆開~你就會覺得氣囊是一種很可怕的東西~~

沒錯~~氣囊是保護頭胸~~可是一但氣囊打在戴眼鏡的臉上~~後果可想而知!!
搞不好受的傷~會比沒氣囊嚴重!!
維尼爸 wrote:
呵呵~~我是針對i7...
沒錯~~氣囊是保護頭胸~~可是一但氣囊打在戴眼鏡的臉上~~後果可想而知!!
搞不好受的傷~會比沒氣囊嚴重!!
----------------------------------------------





氣囊會爆表示撞擊力有一定的程度.那您認為帶眼鏡的頭撞上氣囊和方向盤那個傷較重
如果你現場看過安全氣囊爆開~你就會覺得氣囊是一種很可怕的東西~~

沒錯~~氣囊是保護頭胸~~可是一但氣囊打在戴眼鏡的臉上~~後果可想而知!!
搞不好受的傷~會比沒氣囊嚴重!!
--------------------------------------------------------------------



氣囊會爆表示撞擊力有一定的程度.那您認為帶眼鏡的頭撞上氣囊和方向盤那個傷較重.基本上坐姿不要太離譜及使用安全帶.氣囊是不會--打--在你的臉上.
氣囊試爆
氣囊爆開

由以上的影片可以看出.氣囊充飽氣.頭部才沉進去.除非你沒綁安全帶.才會在氣囊充氣過程中和它相撞
金牙炳 wrote:
7/22在台中市太原...(恕刪)







一定要告

這種處理方式令人不能苟同
我是禮儀師,有關殯葬風俗儘可來信詢問(台中)
....首先...找個民代一起去警局看整段影片...
不是為了施壓....而是確保證據有存在
並要告知..要提告刑事了...證據要保全好...
不要等到開庭時只剩幾張不清不楚的截圖....影片沒了

警察怕人改影片?
我只聽過警察把證據搞丟的.....(連性侵檢體都會搞丟....)
改影片...偽證罪一定成立...
其它的...可能會因為偽證...證據不成立...致罪名不成立...
原告應該不會無聊到搞這些....

醫療費用都能求償...
坐計程車去醫院..車資也能求償
(補品不能求償....)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