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850303 wrote:排氣量未滿550CC的機器腳踏車......?這等於政府覺得550CC以下的機車跑不快,會影響車流.....(恕刪) 就像有些在爭路權的人也是認為250以下的車跑不快,所以沒資格上快高速公路一樣的心態.....迂腐.
因該說這就是台灣現實中機車的輪子比汽車小...硬是少了2個輪子...是不是快樂錶重要嗎?超速還不是都會被照~常看到禁行機車道汽車不走硬是要跟機車擠外加慢慢開在來給你個不打方向燈右轉(靠邊)...在台灣深夜問題多平安回家最好
他想說的是機車是肉包鐵 要保護人民生命 所以要把機車跟汽車分開不管是誰錯 往往是機車騎士傷亡較嚴重!怎麼只看到紅字那段?台南鄉下單邊就四線道有三線都是禁行機車不合理 但是我也懶得投訴 因為沒有警察在抓..
rx780512 wrote:你有開過車嗎機車貼在汽車旁邊汽車有些角度看不到撞死人怎麼負責汽機車分道很合理阿不是說快不快的差別吧應該是550CC以上的機車比較大台看比較清楚歧視 迫害?? 或許有些人比較自卑吧 你會開車嗎?我怎麼不會覺得有問題,除非晃神的時候駕駛汽機車出門,專心開車騎車本是駕駛人的責任,難道只要求別人看車看路駕駛人都不用看?機車是多小台?比人還小?請問人你看的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