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 在台南麻豆阿蘭碗粿停車場被臨車碰撞(附影片 )

回一下樓上的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條規定
何謂道路?
供公眾通行?
該私人停車場
雖提供大眾消費者停放,惟仍屬私人產權
既然屬私人產權
何來以""道路範圍""認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條規定:其他供公眾通行的地方
簡單來說意指
未徵收巷道但以供人、車通行之地方...等等之類
有錯誤請指正

jimmyu wrote:
昨天到台南遊玩回到桃...(恕刪)

內政部警政署督察室 (02)2399581
桃園縣警政局督察室 (03)337-9310
這兩電話打看看
說明一下哪一個員警不受理

Notavailable wrote:
第一個壞習慣就是車頭...(恕刪)


看到那種車頭插進車位的
我絕對不停他旁邊
寧願多花一些時間找車位或是走一點路
另外 我也絕對不停這牌子的車旁邊...

jimmyu wrote:
昨天到台南遊玩回到桃...(恕刪)


影片看完了

肇事的技術實在有夠爛

車身退不到一半就開始打方向盤

爛爆了
懶懶的小呆 wrote:
請問大大 那是何時...(恕刪)


至少十年以前 ... 如果沒有記錯

當時有人騎機車撞壞我的後照鏡然後逃逸

我當時也是正義魔人,並準備以肇事逃逸告他 ...

但是警察的回复就與樓上大大所說的一樣

無人受傷就不算肇事逃逸

而且加了一句,已經改很久了 ....

有時遇到一些無賴兩手一攤,還是摸摸鼻子好了

除非你的損失難以處理或者是你的時間比無賴還多

零的境界01 wrote:
雖然你很負責,可是我...(恕刪)

超好吃的, 比大溪老街上的好太太太多了...

jimmyu wrote:
行車紀錄器型號如下T...(恕刪)


ya~!

我也跟樓主是用同一款行車紀錄器,畫質滿意...

那想問一下大大說的點菸器不斷電是哪種款呢?
可否提供關鍵字參考?
感謝啦!
最後請問樓主大人!!您到底報案了沒??
如果警察要用肇事逃逸這個罪名!!
我如果是那個車主~一定會嚇到尿尿要噴出來了!!
肇事逃逸~是刑事..會留案底的!態度不佳的話,法官會判刑的!
而且刑事有判,一般來說民事更是跑不了!
快點去報案~警察受理後..樓主大人您就會體會到甚麼叫看你心情好壞決定他的生死了.
辯論到最後
各位是要考地方特考嗎
法律文都出來了
阿誠0725 wrote:
看到那種車頭插進車位的
我絕對不停他旁邊
寧願多花一些時間找車位或是走一點路
另外 我也絕對不停這牌子的車旁邊...(恕刪)

我也是
路上遇到先閃遠點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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