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uanmax wrote:8月18日更新:今天去台北地方法院做法律諮詢,諮詢人員跟我說只要是對方有受傷,不管多輕多重,一但提告過失傷害,刑事就是成立,檢察官就會對我起訴,刑事法庭就會先來審理,我就會有前科的記錄,之後到了民事法庭,才會有後續賠償的動作,就算賠償金額不高,對方也賺到我一個前科的記錄,何不一開始就把錢丟出來,當作是捐慈濟做善事~~~花錢了事,錢再賺就好~...(恕刪) 法院的意思是我開車停紅燈,一台機車沒長眼從後面撞上來還受傷了就算我無過失因為是我倒楣所以對方一樣可以告我過失傷害?台灣阿我只能說是鬼島
stevelee1203 wrote:法院的意思是我開車停紅燈,一台機車沒長眼從後面撞上來還受傷了就算我無過失因為是我倒楣所以對方一樣可以告我過失傷害?台灣阿我只能說是鬼島 過失傷害並不是有人受傷就一定告得成過失傷害,還要看鑑定報告認定是否有肇事責任另外,背前科也不是啥大不了的事…尤其是背負「過失」這一類的刑責
shiuanmax wrote:小弟碰到了史上最歡的...(恕刪) 上法院的時候,請保險公司幫你證明,你很有誠意要處理,是對方不願放手(你現在和對方的對話都要錄音,正大光明的告訴他們,你在錄音,到時一起送給法官聽,不要用偷錄的)你保持低調,表現很有心要賠,只是要對方提出合法的單據和合理的賠償金額!法官不是每個都不明理吧!而且強制險就是這個時候要用啊?不然繳了保費,出事在保額內卻要自己拿錢賠,怪怪的吧!
shiuanmax wrote:小弟碰到了史上最歡的...(恕刪) 沒辦法...01這專門教人要濫告到底,大家有樣學樣自私過了頭,就會成為今天的下場這社會已缺少了 同情同理憐憫心了--------------------------社會就是有你這樣的人真的很難救,患錯就要承擔過失責任賠償不滿意就上法院就好了, 同情同理憐憫心怎可用在加害人身上用車人平時使用兇器的車輛本來就要很小心。如疑診斷書有假可上法院時要法官向醫院再出一次正式證明就好了,醫生不會為小錢作假。對方只要不告版主肇逃就算正直人了。其它只是各人看法不同罷了,沒有對錯。但上法院,民事被害人比較累。
t3629655 wrote:沒辦法...01這專...(恕刪) 很難教啥?還要你來教?....車滑跌倒撞到前車...因是雨天.想當然爾很容易滑車,如沒大礙同理心就不要太怪後位的騎士現在的人動不動就上告?告啥啊?你告的成嘛?大家私下合諧一下同情對方非故意所為而肇事..(同情心)*憐憫 在樓主這件事中無情境需憐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