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有肇則沒錯,但是長輩如果當時能夠適時帶領橫跨馬路,是可以避免這事故,人類的身體很脆弱,撞擊受傷也不可能100%復原,肇事者賠償之後,傷者還是傷著早知道....也來不及了!能夠避免才是"首要",(很討厭用"王道"這兩個字)希望各位父母長輩好好的教育小朋友,過馬路看清楚,不要傻呼呼的直直衝!!!!
樓上不知道幾樓的原來四輪行駛機車專用道/路肩把人撞飛叫罪不致死頂多開張罰單而已小孩一定會想我也只不過是違規穿越一下馬路頂多開張300元罰單為何要撞飛我如果大家都認為只是小惡而為之積了很多小惡大錯就會來了
samstyle wrote:我不懂開在機車道跟會撞到小孩子小何關聯違規穿越馬路安全島被撞還能怨誰應注意而未注意?好吧給車主開一張違規行駛機車道其他的呢?真是有夠雖...(恕刪) 違反行政規定在先,只要肇事,就有肇責. 在任何場合都一樣,並非只有在馬路上
小女童家屬:你為何要開在機車道上,不開就不會撞到。汽車駕駛:你為何要帶小朋友穿越安全到,不闖就不會撞到。這個無限迴圈的程式錯誤場景就會出現在法庭上,觀眾就是那可憐的法官和等領薪水的律師,哈~~狗咬狗一嘴毛~~
開在那樣的路段上真的該放慢速度的因為很多時候 不是人 就是機車會冒出來運氣不好就...二十年前 在台北橋看到公車放乘客下車 機車卻搶快鑽車縫 撞上剛要下車的女童小腿...結果 女童的小腿當場斷掉 只剩長襪子連著在那邊晃 (女童竟然沒哭)....
PP&ORIS wrote:小女童家屬:你為何要...(恕刪) 那邊的路段是給機車走的沒錯.但是在壅塞路段時當地警方也是當作轉彎用車道.早就見怪不怪了..但是家長帶小女孩是這樣教小孩過馬路嗎?那樣的衝法就算只有20km一般車輛根本也煞不住.人的問題比較大阿..但是這影片車速也太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