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高速公路內線淨空,是不需要多解釋的。


小薛 wrote:
比如說決定超車後遇到連續車團 一超就是連續好幾公里時
如果發現後面有車慢慢靠近 我一樣會決定打閃燈切回外線 讓後車先過


這句話似乎有點矛盾
照這樣講
其實明明可以切回外線
但卻以超車之名,連續好幾公里行駛在內車道?
而且
如果遇到連續車團
表示自己後方一定還有車子也要超車吧?
(有連續車團,表示車輛不少,應該不可能只有自己一台車要超連續車團吧?)
你在前方,基於內車道淨空原則
應該要禮讓後車超車
而承上所述
應該可以切回外線
卻還可以在內車道行駛好幾公里?




nxwo wrote:
這句話似乎有點矛盾照...(恕刪)


這我非專家就可回答你:
使用左邊超車道時,你的車比右邊那一團車還快,就表示你有超車行為。那一團車有可能綿延幾公里遠。
當使用超車道發現後方的車比你快時,就閃燈準備切到右邊去。

這樣翻譯你清楚了吧?
沒有矛盾哇,我看一遍就了了。你應該是覺得超車道凈空是一件不可思議的情況吧?

takayamah wrote:
這我非專家就可回答你:
使用左邊超車道時,你的車比右邊那一團車還快,就表示你有超車行為。那一團車有可能綿延幾公里遠。
當使用超車道發現後方的車比你快時,就閃燈準備切到右邊去。


要超連續車陣,而連續有超車行為當然沒問題

如果我正在合法的進行超車行為
後車也要等我的超車行為結束吧?
而我也是在合法超車行為結束後(有安全距離可以駛回外側車道)才讓道

而一個合法完整的超車動作
應該是超完車後
外側車道有安全距離,即應立即駛回外側車道
以保持內車道淨空

我對剛剛那句話覺得有矛盾是因為
最後卻補了一句話說看到後方有車,就決定駛回外側車道
如果自己正在進行超車動作超越連續車團的話
為何一看到後車就要馬上讓道(因為後車應該也要等前車超完連續車團)
那似乎表示外側車道有安全距離可以駛回吧?








takayamah wrote:
這我非專家就可回答你:
使用左邊超車道時,你的車比右邊那一團車還快,就表示你有超車行為。那一團車有可能綿延幾公里遠。
當使用超車道發現後方的車比你快時,就閃燈準備切到右邊去。

這樣翻譯你清楚了吧?
沒有矛盾哇,我看一遍就了了。你應該是覺得超車道凈空是一件不可思議的情況吧?


感謝解釋 ヽ(*´∀`)ノ

無論任何狀況切換車線時當然要注意安全距離
這邊想說的就是
即使是在超車狀態 我也還是會抱持著[讓]為主的駕駛心態


如果說別人做不到[讓] 那就從我自己開始做起
小薛的FB:www.facebook.com/s.kaworu

nxwo wrote:
要超連續車陣,而連續...(恕刪)


我看過德國人使用超車道的影片
nxwo大的內容似乎比較正確
假如雙向三線道的高速公路
中線到開120公里
超車道第一台車開180公里
這時候後車用220公里逼近
第一台車的確是會等到右側車道
有安全空間的後會才會切出去
不過我看影片的時候
有時候會有一些開超快的車子在後面逼你就是了= ="

nxwo wrote:
要超連續車陣,而連續...(恕刪)


我不知道要叫你小弟弟還是小妹妹,因為看你的po文,我覺得你是還沒跑過高速公路吧?

變換車道本來就是要注意,切回右邊車道當然要確認右車道有安全的"地方"才切,這有問題嗎? 但這是您"矛盾"的地方喔?

在超車道上,看到後方有車子接近你,你要自己很快做決定,加速比他快繼續超車或是閃燈準備切到右方車道,當你有以上表示讓後車了解,就是禮讓行為.後方車輛知道你的動向後,也會知道自己怎麼處理了。

不要再跟我提加速超速了怎麼辦?我不想再在這問題打轉,踫到這情況,你不想超速,就切回右邊車道,讓超車道淨空!

開車使用超車道就那麼簡單,還需要我寫SOP(標準超車作業程序書)嗎?
takayamah wrote:
在超車道上,看到後方有車子接近你,你要自己很快做決定,加速比他快繼續超車或是閃燈準備切到右方車道,當你有以上表示讓後車了解,就是禮讓行為.後方車輛知道你的動向後,也會知道自己怎麼處理了。



這個討論串既然有這麼多內車道需完全淨空者
我當然是站在這些人的想法而提出質疑

從你這句話
加速比他快繼續超車或是閃燈準備切到右方車道

打從心理是不是也間接認同小客車可以連續在內車道行駛(但心理催眠我是在連續超車)
只是遇到有後車要超車時
才讓道駛離不是嗎?

否則基於內車道完全淨空原則,有安全距離可以駛回就應該駛回外側車道,不管後方有無車子要超車,不然就是佔用內車道



nxwo wrote:
這個討論串既然有這麼...(恕刪)


如果你是真的使用超車道超車的話我相信即使後方比你快的車輛也是要等你超完車才行的~

但前提是一定速度要比中間車道快才行~

我在歐洲也是常看到也是常看到這種情形

但畢竟你也是在超車狀態即後方比你快也是要等你超完

千萬不要保持平行就是了

Daniel Blue wrote:
台灣的高速公路之所以同意內車道可持續行使有幾個原因
1.車多路窄,如果限制內側車道僅為超車道,可行駛道路面積立即減少33%至50%,交通將更形壅塞

台灣的高速公路哪裡車多路窄?
真要比車多,比台灣多的一大堆。要比路窄,台灣的新蓋的至少都有兩線吧,國三都有三線。
日本一堆只有兩線甚至單線的。

Daniel Blue wrote:
2.立法單位認為前車已達最高速限區間(依取締實務100-120皆不受取締),後車超車即為可能超速

但就像前面某位網友說的,沒有人的錶速是100%準確的。能做判斷的只有經過認證的設備而已。

nxwo wrote:
打從心理是不是也間接認同小客車可以連續在內車道行駛(但心理催眠我是在連續超車)
只是遇到有後車要超車時
才讓道駛離不是嗎?(恕刪)


你是華僑嗎?中文字真的看不懂

連續在內車道行駛前提是有超車行為,超車行為,不要說你不懂什麼叫"超車行為"
好吧,我再解釋一次?
什麼叫超車?
就是你在內線車道,你的車速比你右邊的車還快,就叫超車.謝謝!!

什麼叫佔用內車道?

1.你的速度比右邊車道速度還慢.
2.後方要超車,你不給人家超.
這兩種就叫佔用內車道

開車有那麼難嗎?開車有那麼難嗎?開車有那麼難嗎?

人家在講東,你就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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