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跑來撞我們還獅子大開口 [8/7更新]

下次學聰明點,就算開車被機車撞,也先去驗個傷吧,這招在台灣,幾乎可以說是無敵大絕,
法律也沒規定開車被機車撞到,就一定不會受傷,大家互告傷害,以台灣的天兵法官來說,
90%以上會判車輛互毆結案。
燕赤霞 wrote:
有點好笑,實務上去哪裡找1%的過失啊?...(恕刪)

linpredator wrote:
好好開車也有事
倒楣

正常來講
妳們應該是0肇責完全無過失
但是台灣的交通判例通常都很不正常

但是你只要有1%的過失
對方就可以告你過失傷害

...(恕刪)

誇飾法
用以表示只要一點點的過失(肇責)
對方就可以告你過失傷害
要笑的話
這位網友也一起笑一笑吧
霖將卡哇依 wrote:
台灣人就是有這種死者(傷者)為大的觀念
既然對方有意"以刑逼民"
看來你只能先等初判表了
並且期望是判樓主這方零肇責
因為只要有百分之一的肇責,過失傷害就會成立
對方就可以"以刑逼民"
看你是要花錢省時間,還是花時間上法院
樓主想快點結束這場鬧劇?
那就看對方要求賠多少就吞下去
記得和解書條件寫清楚
不然對方看你好欺負
改天又有什麼舊傷復發通通賴你頭上...(恕刪)
樓主本身沒有任何違規事項一定要堅定立場!
有影片佐證就更不用擔心對方告~~
要告就告~~
反正鐵證如山~~
s7440327 wrote:
家人開車開好...(恕刪)


依樓主提供影片

對方 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100%肇責

我方 無肇責

對方受傷的部分就是強制險賠一賠

有這麼明顯的證據 就算上法院

對方也佔不了什麼便宜

雖然上法院很勞心勞力

不過對於這種人 也只能這樣了


考照流程因該增加智力測驗項目
s7440327 wrote:
家人開車開好好的,對...(恕刪)

s7440327 wrote:
家人開車開好好的,對...(恕刪)

不知樓主後續處理如何....
s7440327 wrote:
家人開車開好好的,對...(恕刪)

樓主記得回報一下
真可怕的機車,嚇死人了 !!
希望汽車主沒事 !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感覺好像是製造假車禍
騎士本好好走他的外線轉彎,前面又無障礙
根本不需切內線轉的
何況當時汽車幾乎與機車併排行駛
且汽車車頭還超過機車一些
假設我是騎士,會不知道我左邊有車嗎?除非是聽障?
結果機車硬是朝右車頭切近
感覺是故意的
因為要讓撞擊點顯現在車頭
這樣就變成你撞他
因為汽車車速不高
用這種方法
不會受太大傷害
又可以污賴獲得賠償
所以影像紀錄真很重要
多拷貝幾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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