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靠右行駛的國家,那台開出來的車不是"非順向停車"不然是什麼?
除非紀錄器車主逆向,那就另當別論了...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制定/修正日期】民國100年1月7日
【公布/施行日期】民國100年1月19日
第五十五條(違規臨時停車之處罰)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三、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   
四、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臨時停車。   
五、在道路交通標誌前臨時停車,遮蔽標誌。
一堆無聊的人..

30km/h快嗎?不快,但是這種巷子30算快的

速度須與環境結合,同時速度還須配合是否足夠反應

車主如果沒那麼快,撞車前的反應不會是這樣的

至於誰對誰錯?雙方都有各自的疏失

一個是要駛出前不注意周遭來車,一個是巷道上速度過快反應不及


*某些人要不要看一下她剛開始的速度行車狀況,假使他一直維持20km/h的速度的話,相信就不會這麼嚴重
我認為深色車在這麼窄小的巷子中不應該沒看清楚就衝出來,方向燈也沒打著實讓樓主無法反應造成意外
但是樓主車速實在有點過快,雖然在時速限制裡你想開多快就開多快,但這麼窄小的巷子裡應該是要注意的

另外到底三十公里有多快 我想以人為例子
一百米跑12秒->時速 30km/h
試想 如果你在一個狹窄(2.5人寬)的走廊上奔跑,這時突然有人從旁邊走出來,我猜結果很明顯
百分之八十的人應該是互撞吧,閃都閃不過吧

但重點是警察怎麼判的阿..
一個不依順向靠邊停車
一個狹路未慢行

gun_king.tw wrote:
車速30不是什麼大問...(恕刪)


會不會是看影片已經知道會有事了才特別專注?
一般這種巷道,誰會全神貫注看會不會有車違規衝撞?
我看了影片我也不覺得我剎的住,就算剎住,對方也不一定剎的住。

就像開在雙白線的左側,如果要一直擔心有車會插進來,車速根本沒辦法快而會導致塞車
追根究柢就是,只要不要有人違規,就不會有事
交通一定會更順暢。

7712 wrote:
千萬不要逆向停車--...(恕刪)


應注意而未注意,結案!
GPS時速30大概已經是表速的35~40,在這種巷弄其實不算很快,但也不算慢,我自己在這種巷弄大概也是開表速30(也就是大概實際時速是2x多)!
只是我會多幾個動作,第一我會開大燈(因為下雨),第二我只要經過有"洞"(小小巷出入口、某個轉角...)的地方我會更放慢速度且閃大燈但不會輕易按喇叭(因為怕吵到住家)!
手把青秧插滿田 低頭便見水中天 身心清靜方為道 退步原來是向前

LuckyMin wrote:
GPS時速30大概已...(恕刪)

其實這也是一個很好案例,足供大家警悌,在巷道行駛"慢"才是王道
不管你反應多快,突然給你跑出個小孩,撞到賠不完,沒撞到也嚇到剩半條命了
我比較想知道,這該算誰的錯或比例各多少?

這樣的事,或許都有可能發生在每個人身上,但該如何處理
版主就給個經驗

#報警處理就不用說了,重點在筆錄及協調內容
我個人的看法是

下雨天視線不好 雨滴影響會讓注意力變差

有下雨最好是全時點燈

這案例 兩台車 有一台有開大燈 應該避過的機率就更高

當然 從路旁出來 "方向燈"也是必要的 太多人方向燈選配了

個人小見解
กิิิิิิิิิิิิิิิิิิิิ ก้้้้้้้้้้้้้้้้้้้้ 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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