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他們的駕駛道德觀念是從港英政府留下來的
而且香港的地方比大台北地區(北北基)還大
只是我們觀光時不會去到其他地方而已
就像我有一次坐當地的計程車
我已經到達目的地了
但是司機卻不停車讓我下
為什麼呢?
因為他說
我要下車的地方是在禁區
所以被抓到的話
會被開單
所以他必須得把我載到前面一點的地方
才能讓我下
而台灣呢
常常會有客人突然跟司機說
我要在這裡下
而司機以不想違背客人意願為主旨
就直接切到外面
而不管該地方的交通狀況是如何
再來說大眾交通方面
香港的地鐵與巴士
他們的地鐵很方便
轉車只要走到對面的月台就可以了
而且車站的出口都有與附近的大樓合作
所以人是不需要走到地面
然後走進大樓裡的
減少了過馬路的人
巴士的話
我去香港都是以搭巴士為主
而且他們的巴士
就像台北的公車專用道一樣
是排隊等著進站的
而且一定是開到
該路線的站牌前停下
所以不會有那種
看到有人招手才突然切到外線的狀況
反之台灣呢
捷運光轉個車
就已經要走到暈了
因為沒有好好的規劃過
然後出口也不多
大部份的地下站都只有4個出口
然後像很多車站只有一個
那當然捷運站附近的交通會打結
因為要過馬路的人太多
要轉乘的人也多
當這些人都不能在一個限定的空間內處理掉時
交通就會大打結
所以台灣的交通會亂
其實就是大家的道德規範有待加強
還有政府官員們
抱持著
反正有人幫我開路
我管你們那麼多幹嘛的心態在做事
當然交通永遠不會好...
政府如果把宣傳入聯的經費
通通轉移到
宣傳交通安全與道路規範的話
那我想以後我們不用自己宣傳
就會有對台灣印象不錯的外國人來幫我們宣傳了...
有在美國開車的朋友因該都知道,並不是所有人都守交通規則,只是高額罰金及造成的高額保險會讓人吃不消
而台灣保險通常是保車,而國外保險是針對車所駕駛特定人
在美國曾收到罰單是,在速限 40 的地方開 35, 理由是在安全無慮及車流量車距規範內未依最高速限行駛
也收過在速限 40的地方 開38也被開單,理由為在起霧天氣中,行駛速度可危及他人
甚至還收過右轉彎離人行道過近的罰單
在美國考過駕照的就知道,沒啥S型等考試,直接就是路考,直接上高速公路及一般道路
開太快不過,開太慢不過,主考官覺得你開車不穩不過,轉彎太大或太小不過,遇紅燈停車離前車太近或煞車太急不過
有了DMV的第一道把關,再加上重罰,累進式的罰款方式在有錢也會被罰到怕
相信警察如果能拿出公權力來,及違規重罰下
根本不用爭啥路權,因為那時大家都會守法
不適者就會被淘汰
我覺得大家要爭取因該是警察的作為及直持可累進式重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