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去替對方設立場,因為筆錄是各自分開作誰也沒辦法去干涉對方筆錄的真實性,如無法達到和解看哪方要上法院真理只會越辯越明(別忘記這世上還有一種東西叫監視器)
樓主圖六左轉路段上就有一個禁行指標也就是說不管左轉.迴轉都是被禁止的再加上地上的黃網線這時樓主筆錄不管要怎麼作一定是肇責7以上(因為左轉也不是,迴轉也不是,靜止也不是),至於機車是否跨越雙黃這點是由車主跟警員呈述(事故筆錄警員只會問你的方向及行駛過程不會問你對方怎麼騎怎麼開)。
此件事既然當場已經和解雙方也未留聯絡電話,這篇所有人也都已經告訴樓主錯在哪了,那樓主就自己承擔維修費用了,機車騎士不管是酒駕.吸毒.通緝犯,雖的是他不是你。
合20B wrote:
總覺得大家都想把機車搞成一個完全的受害者
汽車在網狀線任意迴轉法規的確不允許
但是機車沒有超速沒有跨越雙黃線逆向超車會撞擊到?
如果騎士乖乖騎在雙黃線內不管騎在快?
看到一台車輛正在違規迴轉
要不就是緊急煞車
煞車不及的話要不就是撞到車輛後側
要不就是往右閃
閃避不及的話要不就是撞擊到右後側
有可能會刻意往左閃去撞擊正在迴轉車輛的左前方?
如果真這樣騎這樣閃那我看應該是眼瞎兼腦殘了
要替機車騎士開脫也不要辯的這麼瞎
況且機車騎士願意私下和解就代表那位騎士心理也有底
知道自己也是亂騎車有違規才會導致這場車禍的發生
不見得是逆向超車
路口不算大
也有可能是汽車先靠右 準備來個無敵大迴轉
而後車 看到汽車靠右了 當然是直接就超車
而最終路口的姿勢
汽車開始無敵大迴轉 後車有可能被逼到逆向才撞擊
以上不負責推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