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各位的指教,說實在的我並沒有想要硬凹什麼,且我沒跟員警有所爭辯反且是超級配合,雖然有跟員警強調,"我真的不知什麼時候燈壞掉,而且口氣都超好,開單的員警還頻頻跟我說對不起,而離開前我也一直頻頻跟員警道謝,並且跟他說很感謝他的告知,知道燈不亮當然是隔天馬上進場,只是跟我情況跟機車行老闆講時,他還滿傻眼的,我就是因為這樣,才又向朋友和同事請教,結果大家回答都很一致,"勸導",嘍勸不聽才開罰,當然我也知道後車燈不亮是事實,只是我想理解的是以下幾點:1.有板友說,"不予修復" 通 "故障不亮",意思是說,預謀or故意 與 不知情or非故意,也是相通的囉? "不予"= 故意,是很死的義詞,但故障不亮,這義詞就有很多,因為罰條上是寫"不予",講白就是明知故犯,如果是針對罰條上的"不予"義詞來開罰,開罰人員是以何種規格來衡量,那他當初就直接在我罰單上寫,不予修復就好了不是嗎?法條這東西不是寫得很死。2.機車只驗排氣管是沒錯,只是當時我不知那位員警為這說,"燈壞掉驗車也會過",這句話是那位警官說的,為何這麼說我也不知。3.本來$900的罰款為何會變成$1000 ?我也知燈不亮是事實,事實就是事實,只是我是上來討解答,非討拍的,謝謝。
有的網友說的沒錯才罰這一點點錢要是因為你車燈不亮,結果發生車禍,你覺得會只花一千塊就解決了嗎??到時候要是人家有行車紀錄器就可以舉證你車燈不亮,你肇責又更多了不要以為不會發生,這些都活生生地發生在我同事身上他後悔的要死,法院判他多賠了一萬多你也希望這樣嗎??
去年快過年的時候....我騎著摩托車 要去客戶那!很普通的125機車 有照後鏡 也有載安全帽!!停紅燈時 突然有一個警察從左後方繞到我前面!示意要我到旁邊停一下!!(我也沒有越線! 一頭霧水....)他說 : 你的排氣管沒有護蓋哦! 你知道這樣我可以舉發你嗎?(本來我以為那名警察只是要提醒我而以...)沒想到 叫我拿出駕照 然後紅單就拿出來開了!!一邊開還一邊說 護蓋要裝了 不然騎車的時候 不小心燙到別人怎麼辦!(.........)我又沒有改排氣管 排氣管也沒有破洞發出很大的聲音!就因為沒護蓋 就這樣給我開單...我也不想多說什麼...說了也沒用...他擺明就是要開這張單!後來 去機車店裝護蓋 老闆聽到 都覺得不可思議...拆了一個舊的 免費幫我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