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rfrog wrote:
若這個路口若我完全沒辦法判別對向車道的動態(EX出入口在彎道頂點)~

我真的會繼續開到路比較直的地方再行迴轉~然後再到我要去的路口右轉~


那您也必須先彎出去看,才可得知這個路口轉彎的條件 "EX出入口在彎道頂點" 不適合轉彎
才能做出在彎回去原車道直行到下一個適合路口轉彎的選擇

邏輯精闢吧?

但彎出去探路放棄這個路口再轉回去直行到後面路口轉彎這個動作,會不會被砲啊?

我覺得所有人開車上路前應該先用google 街景將所有路況研究清楚,彎道、死角、路況、車流、直線可能會遇到的加速道...

然後再申請交管,試跑一次,排除紙上作業有疏漏的地方

確認沒問題,再實際上路

而實際上路,還是需要交管,像我只要遇到轉彎路口,轉彎前,都會請親友拿無線電到三公里內的每個十字路口站崗,通報我有無超跑經過,若沒有,我才敢轉彎過去.
01真是甚麼人都有~

正常車速的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然後遇到超速直行車。

轉彎車不禮讓,有危險的是一個路口。
直行車超速,是整個超速路段。

你在還沒撞上轉彎車前,你就是違規的危險駕駛。

談路權,神邏輯,好笑~

知道嗎,整個超速路段叫犯罪現場,失事的地方叫案發現場。



im903419 wrote:
路權 基本上是 先...(恕刪)


真不想炮你﹐ 但實在忍不住。。。 今天不管誰先抵達﹐ 轉彎車就是要讓直行車﹐ 因為當沒有人變換車道的話平行線是不會交叉的﹐ 也就不會撞到。

你所謂的誰先到就誰先走是美國的全向Stop路口才有的規定﹐ 這個規定還有一個就是right of way﹐ 說明兩個同時抵達的時候是誰走誰讓﹐ 而這個時候則是轉彎讓直行﹐ 但如果是交叉的話則是禮讓你右手邊的人先走 (Right of Way)。

查資料誰都會﹐ 但PO之前請確認資料是否正確﹐ 不然不懂的人會被你誤導。
maxchao wrote:
超速造成對方受傷或死...(恕刪)


我知道啊!!所以我才說跟路權沒關係。

該受罰一樣受罰,該吃官司一樣吃官司,但跟路權沒關係。肇事主因還是要看現場狀況。
直行車有路權 轉彎車 看不到 看不到不是更要停下來 t要是有停兩秒 就兩秒 不見沒事 對 b不要超速 也許人不會死 要人沒死 你會怎看 我覺得一半半 以後轉彎 還是保守點 因為你不知道什呢時候會被你遇到 我朋友就是被一個轉彎 沒看到的害死的 沒看到你不是更要停下 如果說直行車沒路權 那誰有路權 超速歸超速
直行車就是老大,應該要建立在兩方都未違規的前提上,不然直行車超速無照等等,還是直行車對嗎?

G-PLUS wrote:
這兩天關於直行車跟...(恕刪)


你以為德國人不開快車 不左轉啊?
你以為日本沒有飆車族 不右轉啊?
還在鬼扯甚麼封高速公路交流道 那日本人怎麼上高速公路?
哪國有德國Bugatti多 德國都禁止左轉?

在德國開車 常看見對面有車要左轉
他一定是乖乖的等著
後面一堆直行車也乖乖的等著他轉彎再直行(不會切路肩....)
這時你必須決定是踩油門加速通過好讓他轉彎
還是腳離開油門打閃光燈跟他說你要禮讓他左轉

在日本綠燈你可以右轉
前提是你必須有把握絕不影響到直行車
不然就得等綠燈熄滅後才亮起的右轉燈號

汽車不是台灣發明的
汽車來到這世上也超過百年了
美國 德國怎麼做 學就對了

要就給直行車絕對路權
要嬤就給轉彎車絕對路權

甚麼28比 37比 64比
應注意未注意
你以為是黑道在分贓啊
沒有給一方絕對路權
就會一直死人
只要夠狠路就是他的



推科學分析讚
不過這事件因為牽扯到T跟B所以才會導致這麼大的爭議
靜待司法裁決吧
ariete wrote:
問題是......你...(恕刪)

G-PLUS wrote:
這兩天關於直行車跟...(恕刪)


雖然與大大內容沒有絕對相關,但我自己的觀念是,盡量在有左轉燈的路口左轉,在沒有左轉燈的路口左轉風險頗高,除了要確認直行方向沒有車之外,還要看直行車的車速,有時侯覺得可以過了,一轉過去就撞,車速沒判斷清楚!
我只好奇,長年大家再此呼籲許久,但為何馬路三寶以及佔用內側車道者似乎不減反增?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