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nKi wrote:有人硬要把車輛速度判斷凌駕於一般路權規範之上,便是以私害公...(恕刪) 請問這種雙向綠燈的案例不用速度來判該怎麼判?你會說直行車優先,沒錯,但你是否曾想過轉彎車有看到直行車嗎? 或許在他視線內直行車『根本還沒出現』,既然還沒出現,那他轉彎何來侵犯路權之說,路權爭奪行為是指雙方都出現在對方視線中才成立的。
monteiaro wrote:很多人都沒有突破盲...(恕刪) T並沒有停車再轉彎,T是越過直行車車道慢慢轉彎,光是"先侵犯佔據直行車車道"不管是停下來看再轉彎還是不停慢慢轉彎 都是對路權優先認知錯誤的駕駛方式(很多人都醬做啊、轉彎車先到拉、轉彎車很慢拉)
eagleeagle wrote:說先停車,確定無車再加速過彎的人說法上並無錯誤,也是最正確駕駛方式,但是這種方式預估是最慘的,剛好會被會被撞及車身中段而粉碎。 既然停車 且"確定無車"又怎麼會最慘 又怎麼會被撞 既然無車還被撞該不會是...幽靈馬車.... 哀額好恐怖喔
小展0057 wrote:既然停車 且"確定無...(恕刪) 從現實面來看,如果對方超速達到一定程度,那即是停下來確認路況(以市區為例子,很多地方能見度只有約60~80公尺,因為路邊的房子車子或是花圃路樹旗竿之類的擋住了視線),轉彎前看不到車的機率會很高,看到時大多已經來不及反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