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一點紅 wrote:
很難說,如果「違章」有遮蔽路口視線,那麼所有人也有可能負擔部分責任哦!吃驚

畢竟「違章」並非「合法」建築物 ..(恕刪)


用建築法令來裁決交通事件~~哩馬幫幫忙
如果三五好友站在那邊聊天,出車禍了,路人也會有事嗎?
A辣愛怕跑 wrote:
用建築法令來裁決交通事件~~哩馬幫幫忙
剛好相反哦!上法院當然就是談「法」,法官也是依「法」判決

如果違章建築已經造成「公共安全危害」,請問是否應負「過失責任」?應否即刻拆除?至於足以造成「交通事故發生」,這算不算是「公共安全危害」呢?
z04m3fu6 wrote: 如果三五好友站在那邊聊天,出車禍了,路人也會有事嗎?

這個要由法官認定,我也無法回答

不過,如果三五好友站在路中間聊天造成車禍,你覺得有沒有肇事責任呢?


中原一點紅 wrote:
好文大推 讚

看到鄉民的許多發文真的不禁莞爾,台灣民眾的法治觀念不僅薄弱,而且自我意識極高,對於他人卻要求相互容忍 鬱卒...(恕刪)


好文個bird

本案樓主有沒有肇責的關鍵,在於樓主的車有沒有違停

有沒有違停是看交通的標誌與標線,不是在看建築法規的

法治觀念,不是這樣亂套用滴...
A辣愛怕跑 wrote:
本案樓主有沒有肇責的關鍵,在於樓主的車有沒有違停
...(恕刪)
所以才會說你沒有法治觀念啊!

私有土地無法開單,卻不代表不會有「違規停車」。好好找個懂法律的朋友自然會告訴你原因了!

中原一點紅 wrote:
所以才會說你沒有法治觀念啊!...(恕刪)


等樓主的判決下來就知道真章了,不用那麼嗆啦!

道路範圍外的東西還能列入肇責,頗呵
法院裁定之前,不用自己去賠償,因為這種事情,真的很難釐清
車子違停在那邊,有沒有損害到當事人的路權

交通法規就是這樣判的而已不是嗎?

三五好友在路中間聊天,有危害到路權,這三五好友當然有責任

但是在路旁聊天,結果遮住轉角視線,害人車禍,這樣說得通嗎?

你說這樣會不會有罰則

我也滿想知道的,違規站立於轉角私人土地上

能罰嗎?

吳小胖1229 wrote:
如果對方可以証明你停的車確實有影響到視線

那真的是有肇責的沒錯
(恕刪)


回1F
你講得那麼肯定,那麼你的事故判決下來了嗎?
真的是LED太亮對行人和路人造成影響嗎?
判決下來我就服了你! 也相信這是正義!
如果判決沒下來就信口胡言,可能就不太好了!
中原一點紅 wrote:
所以才會說你沒有法...(恕刪)

你也沒多有法治觀念啊!不然怎沒去當律師?
請問如果我在私人土地酒駕未開上公用道路,這樣有違法嗎?
照你這說法,土地是我的卻無法放自家的物品這有天理?
那如果合法的房屋擋到視線害我出車禍這樣屋主要賠償我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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