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iel2104 wrote:感謝各位的幫忙,之...(恕刪) 因為妳已經請假去調解委員會了代表全勤獎金跟假都飛了所以坦白說妳應該拜託他告妳既然初判表寫妳無肇責,他還提告妳就可以反告她妳這段時間損失的全勤 交通費用 以及訴訟費用 他都要負責他告妳 妳才有機會拿回損失
Jeremy.wu wrote:調解只是為了減少訴...(恕刪) 我最近幫人處理件車禍,但我其實完全沒經驗,我發文起初有人回應,但文章一加長,可能就沒什麼人有耐性看的樣子,我可以向您請教給點意見嗎?文章中提到"叫授官員" 其實是綜合那些 警員、調委、車鑑會 的觀點自編而成的。感覺他們都是口徑一致的,要判我方為肇事主因,可能他們認為我方闖紅燈,但卻又只是說說沒寫上文書,我真的不知道後面到了法院,我該怎麼辦?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079702&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