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techfaithful wrote:
台北市文山區一間老...(恕刪)
第一章椅子沒問題 第二張椅子放在水溝蓋上 所以是路霸 水溝蓋絕對不是私人土地 ~
如果是私人土地第一台車沒問題 第二台車超過水溝蓋了 "未依順向停車"有問題 ~
jack0101 wrote:
第一章椅子沒問題 ...(恕刪)
jack0101 wrote:
你這邏輯就是 如果...(恕刪)
阿Ree wrote:
個人覺得重點不在移...(恕刪)
dennis10 wrote:
老實說實在看不出你...(恕刪)
笨冰 wrote:
就算是路霸也不能動
那是兩碼子的事情
第一,你並沒有公權力
第二,私人物品就是私人物品,沒有因為占用了公用地方變成公共物品可以隨意亂動
覺得你的觀念基本上就已經出問題了
小時候沒人教你別人的東西不管怎樣就是不能亂動嗎...翻桌
大部分人,自己東西被動,沒怎樣就算了,並不會多講什麼,我也是這類人
但並不是因為這不構成犯罪行為,就只是懶得理你而已
真要告的話一樣可以告,你只要碰了不是你的東西,就能構成侵占
不是講一句你不知道你不知情就沒事...(恕刪)
阿Ree wrote:
個人覺得重點不在移不移東西上.....
試問台灣有多少機車族?.....照上面講的....
停機車時...那是不是
不管停機車格,停公有私有停車場,停別人家門口,停別人私人土地,停紅線黃線黑白線亂七八糟的線
我都不能移別人的機車.....不管你停的進不進去....至少機車確定是私人財產,有車牌有執照的....
也就是將來不管我機車停哪,你移動了我就可以告你?
回到樓主問題,這些箱子你怎麼證明是私人財產?我覺得像垃圾,移動他又如何?....
當然樓主把車停在像私人土地的地方,那是另一碼事,我們局外人拿什麼判定是私人土地?水溝蓋?
所以這個屋主可以告你,你在他的私人土地上移動他的私人物品?侵占?
我對疑似地主的人佔位 及 移動東西停車的樓主 沒什麼意見,誰對誰錯不是我們看看照片就能判定的
個人只對移動不知誰的東西,就告人這個判定覺得奇怪....歡迎砲,我無所謂~單純提出問題討論~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