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裡有幾個小劇場在上演
1.阿媽這下中樂透了...
2.女學生死定了...
3.以刑逼民
4.……………

星洲馬鈴薯 wrote:
你覺得你的說法在台灣可行?
台灣大街小巷那麼多
如果按照國外的禮讓法...
開車大概只能D檔蠕行(不能踩油門喔)
摩托車...我看就用牽的了(恕刪)



老大,請看我是回誰的文好嗎

你這樣完全在狀況外,我還真不知道怎麼回應...
看影片阿嬤是穿越計程車跟機車之間 用跑的過馬路
用跑的就算是狗都很危險
所以為了閃阿罵 騎士摔倒就算阿罵的了?
台灣法律是受傷就對了?
應注意未注意基本上也能適用在行人上面吧!
如果你家裏有一個疼你的阿罵..你的想法就會不一樣了!
平常馬路上移動的炸彈本來就多

汽機車要多注意看清楚
現在肇責都是依照路權來判斷喔~~~

行人在沒有行人穿越道的地方過馬路,跟一個正常行駛在路上的機車

這兩個,你想想誰的路權大?

我是完全看不出這個阿嬤到底哪裡是合法過馬路了.....居然還可以說請大家『假裝』路上有斑馬線......

那你要不要『假裝』一下高速公路中間也有斑馬線,你去走走看?

等你被撞了再來告訴我們『假裝』有沒有用
上法院記得跟法官說,

我有注意也採取閃避動作,

從影片中可以得知,

不符初判表描述

這個最實用
Sagrado

jerry_tai2001 wrote:
如果你家裏有一個疼你的阿罵..你的想法就會不一樣了!...(恕刪)



如果你家裡有一個你愛的女兒..你的想法就會不一樣了!...

如果你身旁有一個你愛的女友..你的想法就會不一樣了!...
如果是小弟,會花10萬元和解

不然(過失傷害)就有前科了

阿嬤有練過哦,過馬路,是不用看車,全速前進

試問:您教導家裡的小朋友,會這樣教他過馬路嗎?

上了法院,女學生,鐵定吃虧,畢竟恐龍法官都會同情骨折受傷的老婦人

到了國外,可就不一定了

天佑台灣
是的! 每分錢都要的合情合理, 但行為完全不合理!
看到車還衝!?

阿嬤! 下次再不看路, 就不一定這麼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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