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宜公路恐怖駕駛多次跨越雙黃線逆向撞上重機,跟蓄意殺人沒二樣,還說對方也有錯


.展哥. wrote:
其實說的也沒錯,任...(恕刪)


騎在自己的線內,重機為了要閃車撞山壁後,bmw
跑走的話不就自己填牛屎

轉灣處這個距離不是每個人都有辦法閃過去的

這種幾比幾的肇責很不合理

.展哥. wrote:
其實說的也沒錯,任...(恕刪)

我只想說這樣誰閃的過???大大您騎車突然遇一臺逆向您閃的過??????
我是閃不過啦~~~
不要再來個恐龍法官判騎士有錯好嗎????
什麼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根本是爛法條~~一切照交通規則判很難????
逆向就是不對有什麼好說的????

如果Z800假設是租用車...預計可求償零件毀損.與無法營運損失

那自用車...很少聽到在求償"修復期間無法用車"之賠償???


.展哥. wrote:
其實說的也沒錯,任...(恕刪)


35樓的影片截圖已說明了一切...
空間這麼小是要怎麼閃阿?
況且汽車速度這麼快,又是轉彎?
你覺得你反應能多快?

騎機車的畢竟是肉包鐵,誰會想不閃車直接跟汽車對撞?

eesv wrote:
先po一則舊聞逆向...(恕刪)

難怪台灣法官在民眾心中地位這麼低~~~但是又沒辦法必須給他們判~~
真是天理何在????

謎漾人物 wrote:
騎在自己的線內,重機為了要閃車撞山壁後,bmw
跑走的話不就自己填牛屎

轉灣處這個距離不是每個人都有辦法閃過去的

這種幾比幾的肇責很不合理)



別被誤導,此事件100%BMW肇責,毫無懸念。
刑事民事通通跑不掉。
那台BMW賣掉還不夠重機1/2修理費。
我想用鍵盤騎車的話跟你的分析就很像了
搞不好次是五五咧
下次請再分析大膽一些




.展哥. wrote:
其實說的也沒錯,任...(恕刪)

.展哥. wrote:
我可沒護航違規,違...(恕刪)

我看全台灣只有閣下這種神人才閃得過
其實展哥說的也並非完全沒道理
原因在台灣的法官真的無奇不有
或者說展哥超級適合去考法官吧!
我們這樣換個場景吧
如果今天Z800換成是一台砂石車
腦BE30吃線直接對幹砂石車
整台塞到砂石車前下方
腦BE30車上兩人當場夾頭爆漿
救難人員到達現場時使用卅組破壞剪以及出動大型吊車吊起砂石車後才拖出E30
屍體均分解變形無法辨識
各位覺得,假設的這台砂石車
是不是又會被依業務過世殺人而上銬被帶回拘留起訴呢!

diablo0769 wrote:
技術真的有夠差

還需要這樣開才不會暈車

丟盡BMW的臉了)


那台BMW賣掉買不到一台國產綿羊的。賠償費我猜現在應該很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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