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哥. wrote:其實說的也沒錯,任...(恕刪) 我只想說這樣誰閃的過???大大您騎車突然遇一臺逆向您閃的過??????我是閃不過啦~~~不要再來個恐龍法官判騎士有錯好嗎????什麼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根本是爛法條~~一切照交通規則判很難????逆向就是不對有什麼好說的????
.展哥. wrote:其實說的也沒錯,任...(恕刪) 35樓的影片截圖已說明了一切...空間這麼小是要怎麼閃阿?況且汽車速度這麼快,又是轉彎?你覺得你反應能多快?騎機車的畢竟是肉包鐵,誰會想不閃車直接跟汽車對撞?
謎漾人物 wrote:騎在自己的線內,重機為了要閃車撞山壁後,bmw跑走的話不就自己填牛屎轉灣處這個距離不是每個人都有辦法閃過去的這種幾比幾的肇責很不合理) 別被誤導,此事件100%BMW肇責,毫無懸念。刑事民事通通跑不掉。那台BMW賣掉還不夠重機1/2修理費。
其實展哥說的也並非完全沒道理原因在台灣的法官真的無奇不有或者說展哥超級適合去考法官吧!我們這樣換個場景吧如果今天Z800換成是一台砂石車腦BE30吃線直接對幹砂石車整台塞到砂石車前下方腦BE30車上兩人當場夾頭爆漿救難人員到達現場時使用卅組破壞剪以及出動大型吊車吊起砂石車後才拖出E30屍體均分解變形無法辨識各位覺得,假設的這台砂石車是不是又會被依業務過世殺人而上銬被帶回拘留起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