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才檢舉一張汽車違停,停在紅線又佔用機車停等區,我就把車尾照、車門開啟照都擷取下來,過了一分鐘綠燈換我直行時再擷取一張,這樣幾乎萬無一失。因為有拍到號誌燈以及秒數倒數,以及車上駕駛乘客下車時開門照都擷取下來,證明車子就是停著,總不可能在車子行進中還能開門下車吧。另外並排停車也類似,重點是要能證明這台車停在這[一段時間]。至於車子前方有難度,基本上拍車前是要證實車內無人,但現在隔熱紙反光真的很大,所以不容易拍。我也沒能耐再加裝偏光鏡去拍,所以算了。
有一台車是長期違規在停車場出入口,每次檢舉我都被退回第一次原因如下1)未拍到車內無人後來就拍車前/車後/車側/稍遠的位置圖再來又被退回,第二次原因如下2)照片無法顯示日期這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證明]照片的日期---敬愛的市民您好,您向本局首長信箱陳情交通違規案,經交由本分局查處,兹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檢舉車牌號車交通違規案,經檢核舉證相片未具體紀錄違規日期時間,舉發尚有疑義,爰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3條第4款規定:「檢舉資料欠缺具體明確,致無法查證者,應不予舉發。」謹先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