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檢舉制度,交通罰單一定少,交通一定會更好

乾脆也把車子廢了
以後就不會收到罰單了
也不會有酒駕
又可練練腳趾頭

kai88 wrote:
乾脆也把車子廢了以...(恕刪)



把腳廢了

不要出門就不會違規被拍

永遠都不會有罰單 讚啦
民眾檢舉還是有幫助的,畢竟警察人力有限,而檢舉也不能無中生有,
大家的初衷都是希望交通更順暢的
ATTALIN wrote:
交警的人數,比不上違規的人數
處理的件數,比不上檢舉的次數
大大們,我幫你們突破盲腸了。

你說的是事實,那就要針對這問題改善。個人不反對民眾檢舉,但仍認為警察親身執法才是主體。人手不夠就是加人加預算或是某些業務外包,交通取締的目的是要維持良好的交通秩序,罰錢只是一個手段不是目的。直接站出來執法,立即遏阻違規行為,這比一段時間後接到罰單還有效。而且執法上若有什麼缺失也可以找得到對象立即反映,比較不會有像某些心態有問題的檢舉人利用一些漏洞製造陷阱做一些無助於交通改善的檢舉(例如在單線又不可超車路段極龜速行駛,等著沈不住氣的駕駛人違規超車;在併排停車影響車流的地方等著檢舉跨越雙白線的駕駛等等)。

jijerwang wrote:
這個社會是有言論自由,

但是發表一些弱智言論,

只是很可笑,

就跟廢死的垃圾一樣,

廢除死刑就不會有冤獄

廢除違規檢舉交通會更好,

你看看是不是有87像?



那說檢舉浮濫,智商有比較高嗎?

你怎不去批評一下?
這裡是台灣.
這個做法..................
交通一定會更亂................!
qwert2426 wrote:
大家理性討論
要有效...(恕刪)



贊成贊成
應該連法律一起廢除
犯罪一定少
治安一定更好
這樣犯罪就不用草木皆兵
還要到處看攝影機
注意有沒有人經過
廢除法律制度
犯罪一定少
治安一定會更好
更新一下最後一句好了
廢除法律制度
社會問題一定少
刑責少犯罪少
代表治安一定好
qwert2426 wrote:
大家理性討論要有效...(恕刪)

哈哈哈哈哈你贏了
我是說"說笑話比賽"


順便廢除刑法
讓我在路上解決愛違規的人
就是違規達人的調調
qwert2426 wrote:
大家理性討論要有效讓...(恕刪)

qwert2426 wrote:
大家理性討論要有效...(恕刪)

反對,相反的應該提供50%檢舉獎金.
這樣,肯定大家都乖乖開車.
唯一比較麻煩的就是超速,可惜無法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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