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ochunyu wrote:
再開一個贊成民眾檢舉交通違規不就好?
只還本不是虧大了,
開一個民眾檢舉可拿獎金不是更棒。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還是不認同開放讓民眾檢舉,贊成取消+1
檢舉人的行為大多發自個人情緒,不該讓個人情緒干預執法
很多檢舉人都說 如果取消民眾檢舉,那我也要加入違規
在這邊跟你說,很抱歉你沒資格加入違規,除非你公開向過往被你檢舉過的違規人道歉並公開檢舉過的歷史資料,否則道德清高的你跟自視甚高的你,憑什麼資格違規,理應繼續監守自律
當初選擇檢舉是因為不認同違規,自命清高,道德清高,人格也高人一等
現在又企圖認同違規並想加入,也不用管你是反諷還是真心想加入,既然表達認同違規,那就該對自己以往的堅持與行為道歉才是
想加入違規?那就先道歉吧,如果做不到,那就別再說什麼取消檢舉就加入違規的屁話了
屠狗輩 wrote:
違規人只繳個小小幾百元罰單就跩上天了
屠狗輩 wrote:
那就別說什麼檢討檢舉人叫檢舉人道歉的屁話了
屠狗輩 wrote:這要問問你們檢舉人同好
人格是什麼?能吃嗎?
屠狗輩 wrote:
小孩下課直接開到校門口接啊
去吃飯直接停餐廳門口啊
辦事情直接停郵局銀行門口啊
屠狗輩 wrote:
如果這樣就叫人格墮落崩盤那明知可能會有人檢舉還要違規,那應該叫什麼?
白目?犯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