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路人 wrote:
我覺得應該先開罰
然後讓他自己把那頂安全帽拿過來申訴
如果安全帽不見了,那就是他的事了
其實別說工地帽
很多瓜皮都是欠罰
講白點,有防護效果的安全帽半罩起跳
我認為沒有半罩的都應該罰
而且不是那個爛爛的經濟部的爛認證
至少應該是DOT等級的認證
沒有DOT等級的認證,一律視為未帶安全帽...(恕刪)
照這樣推算下去
警察可以隨便抓人了
我覺得你很可疑
帶回派出所,你要自行舉證你不是壞人
拜託一下
現在沒有相當客觀要件
就連路邊想盤查人,都可能被抱怨甚至檢舉
怎麼能隨隨便便拍張照片檢舉
然後~
1.自己去繳罰單
2.自己花時間去證明自己清白
這種照片檢舉方式根本很有問題
主要是不夠明確
你要叫警察怎麼寫?
未戴安全帽?或是未帶合格安全帽??
遠遠的一張照片就知道這個安全帽不合格???
我還是覺得
要討論這些東西
就算不了解刑法、刑訴法
起碼去看一下法學緒論,
不然討論起來沒有交集。
法律只是最後一道防線
想安全一點買好一點的安全帽
一個幾萬元的都有。
照大大的說法,基本上騎車就已經是危險的行為了
應該要禁止騎機車才對
開車比騎車安全多了,為什麼放任機車在路上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