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歐洲先進國家都在倡導 騎車取代汽車,
也就只有落後國家竟然還在宣揚大車主義

德國政府宣傳海報
同樣 60人,開車、坐公車、騎車,佔用的道路面積
在法國,開汽車進入城市,要收進城費,騎機車免費進城
在上海、北京,汽車車牌單號的只有星期一、三、五可開上路,雙號的二、四、六。違規者會被罰款,累犯者吊銷車牌和駕照。

瑞士日內瓦,停一輛汽車,尋找停車位的平均時間是 30分鐘。
上班族白領選擇騎機車上班的,比比皆是,每日可節省 1~2小時的交通時間。
他們一點都不窮,一輛重機可能比台灣買輛汽車還貴。薪資水平也是台灣的 4~5倍。另外他們也有汽車,汽車只有假日去郊外才開。




歐洲先進國家街景,到處是機車。
和台灣的差別是:他們的機車都是重機。
政府鼓勵民眾多騎機車,解決塞車問題。
汽車進入市中心要收進城費,機車則不用收費。
汽車的停車費,貴機車好幾倍(佔用道路的奢扯費)
違規停車罰金非常重,台幣好幾萬元。
有些國家規定車牌號碼上路日,末尾多少星期幾可以上路。

台灣的,一台汽車,佔了10個機車停車位
一輛汽車最多坐5人,10輛機車可乘20人

台灣最大的交通亂象,其實就是路上汽車太多。
塞車嚴重,到處並排違停。
政府不拿出配套辦法,鼓勵民眾多騎車取代汽車,竟然還說要消滅機車.....
比方:在市中心入口道路、夜市鬧區,設置電子收費管制(汽車進城費,騎車不收費),限制車牌號碼末尾多少的星期幾可上路.....等等的。
一人汽車太多了,響應共乘,光用口號不是辦法,要有實際作為。進城費、加重汽車停車費、違停罰款....等等的。讓汽車使用代價高昂,才能讓民眾自覺共乘,或是改騎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