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禍,敲竹槓,請大家幫幫我!1/14更新

恭喜你,刑事追訴期半年已過,他沒提告,就表示沒辦法用刑事壓民事了
一般來說,人有受傷都是用刑事的過失傷害來逼迫你賠償民事的獅子大開口
但現在已經過了這條,你就慢慢拖吧,反正該做的你已經做了,我認為也不用主動聯絡了,頂多就是上法院看判多少,反正沒有刑責,就賠錢了事而已,法院都是看單據做事的,拖去法院說不定你省更多
恭喜恭喜~

MING ZHONG wrote:
大家好!有關於車禍問...(恕刪)


獅子大開口
敲竹槓

時間站在你這邊
第一與第三都有保吧

法官會幫你減個0...9,500...也許更少
如果走到上法院



MING ZHONG wrote:
大家好!有關於車禍...(恕刪)
大學生真棒,臉皮真厚,不愧是國家棟樑
MING ZHONG wrote:
大家好!有關於車禍...(恕刪)


過半年了喔? 有單據的賠一賠,沒單據的就再說,其他什麼精神賠償、薪資損失之類的,就隨便吧,頂多就是民事告訴而已,
如果要求有的沒的,就隨他告,讓法官判,省更多。

小屁孩跟人家學以刑逼民,腦
兩岸一家x
chou3972 wrote:
這點貪,臺灣一點都不輸中國大陸
上法院也是要提出單據的,
沒有單據都是空口白話,
精神賠償也被濫用,這也是要有醫療單據的,
交給你的保險員處理吧。
別理他。等他有所有單據上法院再說。

保險公司不會去計較幾萬。一定一定想凹更大的數字
哇賽!都快過一年了!
基本上,民事的請求權沒記錯應該是兩年。既然對方野心大,又不太理會
如果你有保強制和第三責任險的話,大不了告訴保險業務員,這兩年內他有單據的話就給他申請吧!
其他的等他打來給你的話,再理他就好了!
不多說,就法院見,對方以為穩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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