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yalabdanny wrote:每個檢舉人都這個德行請你好好想一下這種檢舉制度是不是有效能改善違規率 這個部份我正在努力中= =所以我才反問很多官員:1:這種檢舉風氣是大家樂見的嗎?2:現行的檢舉制度搞得檢舉人被打是大家樂見的嗎?(我自己舉手我想看大戲XD)
fayalabdanny wrote:請你好好想一下這種檢舉制度是不是有效能改善違規率 改善非常多喔,只是因為違規者比小強的滋生能力還快,很多地點比較無感而已。如果沒有每天幾千人的檢舉投入,車禍發生率保證倍增。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改善非常多喔,只是...(恕刪) 那你看到別人違規時怎麼不想說讓給別人檢舉,增加別人的功德呢...經過交通部的統計,每年檢舉數量是越來越多的所以違規的數量是變多的喔如你說的大部分的地方就沒差
版上有幾個檢舉人是因為騎車被開未兩段式左轉後投入檢舉行列,且專檢舉汽車。不過我個人比較簡單點,常走路看亂停的機車最不順眼專門打電話的,看騎樓停滿機車的,人行道違停機車的直接打電話 打到警察來為止,一開單就10台 20台車,有時是載走,更爽快比在家看片、截圖、上傳 效率高太多了。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所以我才反問很多官員: 我也問很多官員,他們都說各縣市現在一律願意,追加預算,紛紛成立且改善檢舉交通違規的網頁,彌補警力之不足。現在各縣市檢舉網頁上傳速度都很快,就是一種證明,證明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是一種潮流,愛違規者擋不住的。
如果樓主有百分百路權那真的沒說錯阿腳踏車撞到他要賠錢阿樓主又沒說樓主撞到腳踏車腳踏車還要賠錢樓主說腳踏車撞到他賠錢代表樓主已停車那腳踏車自己撞上來當然要賠錢我比較想知道同車道機車超越前方機車未保持橫向50公分間距且未鳴按喇叭示警如果撞到了,是誰賠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