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肇責被告過失傷害怎麼辦

我覺得這條並不能說是大魔王或者濫用。

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好比,倒車時後應注意車周圍狀況,而不是直接倒車。這叫應注意而未注意

而以行車時候來說,駕駛車輛時候應注意各方向車況,尤其前方車況,對方煞車你不煞車,那也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對方煞車而你從旁加速繞過而車禍,也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有白癡詐欺從馬路旁往你車上跑時候,但卻選擇不踩煞車,這也叫應注意而未注意

但多數時候,不少人騎車都沒在看馬路..................

跟後座或副駕駛聊天、發呆、恍神、聽音樂、看手機、看路標、看招牌、看美女、看帥哥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

只是上來問大大時候都避而不談而已~

至少我看到不少車禍都是如此...從旁人看就很納悶,為何你要直直撞上去..................................




kenny_hsu0910 wrote:
我覺得台灣法律很奇...(恕刪)
你都無肇責 代表路權上你是對的
對方又無駕照行駛

對方有去驗傷 在他的權利上當然可以告你過失傷害
這是他的權利

不過你無肇事責任 何來過失傷害
這要是夠聰明檢察官 調閱你們雙方紀錄

我看對方可能就GG了
搞不好反過來你可以告他污告或妨害名譽之類的

以上僅供參考

有沒有肇責 要車禍鑑定, 通常調解委員會 法院也看這個, 你若有保第三責任險交給保險處理和解, 對方應該有人教 趕在6個月內出手 你有沒有保全當時證據很重要(行車紀錄影片 或路口監視器影片), 告 過失傷害 不一定會成立 有受傷這件事也沒辦法說他誣告,如果你車有損傷也可求償, 先把手上有的資料 去車禍鑑定, 就算賠過失傷害 也是照你肇責百分比賠, 反過來你若有財損也求償...所以車再爛一定要保責任險 遇到了就給保險賠 幫你處理
闖紅燈的告無肇責的
檢察官通常不起訴結案
結果是還要賠保險求償

十幾年前我被告過
只是要跑法院一兩趟
車鑑會跑一趟

DR嵐 wrote:
我來提供一下訴訟的...(恕刪)

我只是提出自己的看法,主要還是要以相關證據去綜合判斷才知道樓主到底有無肇責,不好的結果就是3:7,好的結果0:10,反正起訴或不起訴這部分是檢察官認定,一般人去計較樓主有無肇責根本沒甚麼用。

DR嵐 wrote:
https://www...(恕刪)

同樣類似案例
這法官是這樣判定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867472

台中市游姓女子開車於台中市,穿越綠燈轉變為黃燈的路口,卻與闖紅燈的66歲郭姓機車騎士相撞,郭男重傷臥床7個多月死亡,一審認為游女「闖黃燈」,撞上郭男後又持續行駛9.3公尺,顯示車速並不低,依過失致人重傷罪判處拘役50日,游女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卻認為,研究顯示一般人當時至少要3.49秒才有足夠反應與煞車時間,監視器卻顯示,游女反應時間不到2秒,黃燈又是「應迅速通過路口」,路權屬於游女,改判她無罪,全案確定。

a5839368 wrote:
我只是提出自己的看...(恕刪)


我也這麼覺得

自己想都無意義啊

請律師

等~

結案

Prada1024 wrote:
.還有無肇責也不代表就不會判賠錢
刑事無肇責
民事可能也會判賠.(恕刪)


你前段修正了很好,但是這段你又是亂聽來的了。
刑事是我國最嚴謹的調查程序,民事庭為了等證據還會停止訴訟,等刑事庭的調查裁判。

刑庭沒肇事責任,民庭判賠???誰教你這個邏輯的???

Prada1024 wrote:
.我只是告訴你有這案例
當然被告還是可以上訴
二審三審.(恕刪)


這個案子有超過150萬嗎?
還是這是刑訴376的案件?

不管民刑這件都不能上三審,拜託不懂不要一直裝,看了很痛苦。
tt_koupe wrote:
車禍後,提告過失傷害期限:從事發日期算起6個月內需提告.
...(恕刪)

是啊!是沒錯!

不過我說的是車禍後提告損害賠償

一個是民事(損害賠償),一個是刑事(過失傷害),是兩個不同的東西啊!

所以我針對這樓有人說可以在六個月內提告民事另外說提告民事損害賠償沒有六個月期限有什麼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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