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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該不算魔人拉
只是嚴重影響我安全的我才檢舉
至於你說的魔人
他們都說 :
[我是為了你們的安全找想
我多檢舉一些
可以多讓大家多一點行車安全]
講得很好聽的
但是事實上呢
他們那麼努力檢舉但其實一點用也沒有
那些愛違規的還是繼續違規
倒楣碰上了這些違規的還是躲不掉
關鍵應該是台灣罰單真的罰太輕
只要罰單金額是現在的3倍起跳就好
然後酒駕會真的重判最少5年以上,最好10年起跳
大家真的就會怕了
你看違規停車最少2700 / 闖紅燈最少5000起 , 並排停車最少罰你8000
根本不用檢舉魔人
只要警察三不五時開個罰單
全台灣人就嚇得人人都守法
不用3年台灣就直追日本美國了
政府根本搞錯方向了
擬開放讓老百姓檢舉
但想想看那些交通好的國家
有哪一個是因為開放讓老百姓檢舉變好的?
都是因為先罰的重
再加上教育
久而久之就養成國民良好的駕駛習慣
然後檢舉一堆員警負擔又重
事情做不完又過勞
但又無法改善我們的交通
政府要駔的是收回讓老百姓檢舉的規定
但是罰單最少加倍到3倍以上
這才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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