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過度解釋法條? 呵呵...(恕刪)
若您看不起對方,那還用對方來舉例的用意是

然後罰3萬的問題,交通部有開出多少這樣的單?
最近國人平均罰責有這麼高的,俺記得只有酒駕拒測及酒駕肇事
好像沒您說的平交道網格也,可否舉證???
然後您我都不是執法人員,也不是法官…
所以可以不用這麼偏激的鑽牛角尖
若你要追到去年以往的話或許有你說的相關案例
但仔細看的話,民眾檢舉的不多
然後部份是硬闖,跟這起案件又不太相同
故…你又多了個期望了
不是考警察就法官@@"
加油…祝你考上
先來上班,不陪你玩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