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交通部吊銷那些說台鐵要負責的人的駕照,謝謝!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過度解釋法條? 呵呵...(恕刪)


若您看不起對方,那還用對方來舉例的用意是
然後罰3萬的問題,交通部有開出多少這樣的單?
最近國人平均罰責有這麼高的,俺記得只有酒駕拒測及酒駕肇事
好像沒您說的平交道網格也,可否舉證???

然後您我都不是執法人員,也不是法官…
所以可以不用這麼偏激的鑽牛角尖
若你要追到去年以往的話或許有你說的相關案例
但仔細看的話,民眾檢舉的不多
然後部份是硬闖,跟這起案件又不太相同

故…你又多了個期望了
不是考警察就法官@@"
加油…祝你考上

先來上班,不陪你玩了

主張者證

歡迎樓主陪同台鐵人員一同討論本案案例及出庭抗辯
期待您的意見被法院接受。
柵欄未放下跟放下後升起是兩回事

未放下 = 要自己確認
放下後升起 = 告知可通行
就如同
無紅綠燈 = 要自己確認是否可通行
紅燈轉綠 = 告知可通行了

但如果發生車禍雙方還是都會去分肇責比例

這案例顯然是台鐵疏失較多
如果柵欄異常提早開個幾秒就會是撞上後面的車

另外
法條如果有明示
不會讓你拿另一條自己去再解釋一次
AriesKao wrote:
若您看不起對方,那還...(恕刪)

樓主的奇葩言論可多了
頻頻護航酒駕 卻對現在這位柵欄升起才移動的女駕駛窮追猛打
這人說的話當笑話就好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一堆連正確過平交道都...(恕刪)


交通部指揮警察?哈哈哈哈
警察又不是交通部管的,交通部根本無權指揮警察...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一堆連正確過平交道都...(恕刪)


就你最厲害,你最懂法條、最守法,給你拍拍手
影片都出來了
還在那戰女駕駛...
只會檢舉???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你知道平交道黃色網狀...(恕刪)


以上罰款與列車撞擊無關
單純行政罰
並非肇事原因
Ronniekuo wrote:
火車要經過的時候不是很大聲嗎?

我家旁邊就是鐵軌,現在火車聲音都沒到很大了
只有那種老舊運輸車會車子在老遠,聲音就先到
快一點的車,當你確認有聽到火車聲音時
車子已經在你旁邊了
好險我家這邊都沒平交道,不然一定一堆習慣性綠燈油門灌到底衝第一的被撞

起步前確認左右無來車,不管何時這個動作都做好才安全,機器也是會故障,相信自己的眼睛才能保命
Four wheels move the body,Two wheels move the s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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