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yroo wrote:
若基於慈悲善意不希望(恕刪)
現代人不太能講,
每個鹽吃的都很多,
罰單痛個一次,
都不見得有效了,
常常要以身試險,
痛到撕心裂肺才可能改.
20年前被警察講過一次,
倒是改到現在,
還是看人.
MIDAP wrote:
PO到這裡讓其它人知道歹路不可行阿,什麼心態?
那叫做積陰德的心態,一張罰單救了不知道多少無辜的用路人。
一張罰單還不改那就十張罰單,十張罰單再不改就一百張阿。
笑死人,窮人就可以違規了喔? 那乞丐是不是可以拿刀殺人了?
像你這種目無法紀又理盲濫情的人是不會了解的。
指責啥了? 這裡誰講的不是事實? 不是個人心得?
你發這篇才是廢文吧)




 +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1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Kevin567 wrote:
你是眼睛瞎了,還是腦(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