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議題/警疲民怨 交通違規檢舉案暴增

stoak wrote:
檢舉案超過半數是對交通安全影響不是很大的違規停車


若有人因此傷亡的話
就變成是有影響的
沒人傷亡前都是沒影響的

連政府執法機關自己都覺得微罪=無罪
那人民四處違停也是剛好而已
我是支持只要現場抓到違規停車可以當場報廢該車輛的
stoak wrote:
熱議題/警疲民怨 交(恕刪)

自己找的怪不了別人
seatree wrote:
日本哪有四處都有停車(恕刪)


您的感想跟我去日本玩時所見完全相同
日本在停車規定方面非常嚴
你要亂停也會被店家制止
有趣的是,台灣人到了日本也是很乖,入境隨俗

回到了台灣就變大牌,變勇敢,變雕了= =
最大的差別在雙方政府重視的力度吧

對我們差別最大的就是 市容爛和整齊,交通安全程度,還有方便程度(對人民來說是方便程度少了)。
政府愛玩就是操死基層員警而已。
本末倒置,要是用路人都守法規,還會有檢舉嗎?
要是交通執法單位強力手脕整頓交通,
違規沒了還會有檢舉達人嗎?
Benn1963 wrote:
各位正義之士,
請問這幾張照片看得出來違反了哪一條規則?
沒有違規阿?哪裡違規了?
照片當然看不出來啊!
所以被檢舉成功的是影片,照片只是警察節錄給你看確定車號而已,
想看為什麼違規請跟警察申請,
喔忘記說了,那是用列印的畫素當然差啊!
去看影片保證畫素一級棒

Benn1963 wrote:
各位正義之士,請問這(恕刪)
跨越雙白線?

未依規定左轉??
自己不要違規,誰都檢舉不了你,不是嗎?

ken00793 wrote:
我認為檢舉人應該沒有違規紀錄才能檢舉別人,就像當警察不能有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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