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無照駕駛被闖紅燈的計程車撞

yoshiyoyo wrote:
就是說台灣駕照就等於...(恕刪)


你覺得台灣多數人考駕照是為了增加安全駕駛的能力,還是為了不要被開罰單??

路上許多人無照駕駛,但你還是考駕照了,你是為了增進安全駕駛能力而考的嗎?

不管有沒有人無照駕駛,多數人想騎車開車還是會考駕照的,因為難度不高,但罰金對一般人來說不算太低。
peggy1125 wrote:
我還在等初判表和肇事(恕刪)


重點你罰單繳了沒

對方不會跟你談

律師錢不能省

你這種人好自為之吧
yoshiyoyo wrote:
就是說台灣駕照就等於(恕刪)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6條第1項
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酒醉駕車、吸食毒品或迷幻藥駕車、行駛人行道或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也不能說可有可無...
luelue666 wrote:
是喔?酒駕如果肇事,就第一次罰罰錢喔?累犯就吊扣駕照?

沒有那麼容易切割成兩碼事,你不懂交通規則,不懂什麼行為會害到別人,例如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就是妨害其他用路人與其他駕駛的安全,如果輕易只罰無照的罰款,這就是變相鼓勵無照駕車,與道路安全考照的立法旨意有違,法官會把這部分考慮進去的。


這件事照描述是別人來撞,就是分割了,我本身就討厭違規了,但事實就是事實,台灣法律就是這樣。

然後酒駕也能拿來跟這件事滑坡,你意思就是想拿酒駕來說不能分割,跟無照又有何關係呢,厲害厲害我輸的心肝口服
Ja100cky wrote:
這件事照描述是別人來撞,就是分割了,我本身就討厭違規了,但事實就是事實,台灣法律就是這樣。

然後酒駕也能拿來跟這件事滑坡,你意思就是想拿酒駕來說不能分割,
 
你一下能分割,一下不能分割,雙標黨啊?
喝了酒本來就不該上路,沒有駕照更不應該上路,假如他沒有上路就不會出現在那地點,計程車就算闖了紅燈,他只會撞到空氣,這場車禍就不會發生。
 
反過來說,無照可以那麼容易被原諒,罰個錢就算了,為什麼酒駕撞死人大家又那麼痛恨?罰他錢就好了啊!雙標嗎?這兩種都不應該上路,但出了事不要兩種態度!
 
那麼我再請教你,如果今天計程車闖紅燈是撞上一個酒駕的人,酒駕的人規舉的開著車,請問法官就只會要酒駕的人繳完罰款就完事了,然後他肇責為0%,可能嗎?十個法官我看九個都不會給他0%吧?因為喝了酒就不該開車,他就不會在那邊被撞!
 
大前題就錯了,你後面的所有都推導正確,其實結果還是錯的,有沒帶腦子來討論啊?
這個蠻經典的
103年度交上訴字第130號
惟查,本件被告雖於案發當時行車時速確已超過50公里,且於案發當時為無照駕駛,並於案 發後測得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06毫克等情,業據本院認定如前,然被害人高世璋騎乘機車,未俟左轉箭頭綠燈顯示,即搶先左轉之行為,於一般人之認知反應時間內,實無及時認知反應之可能,被告當時縱係以該路段速限每小時50公里之速度行駛,亦無法於兩車碰撞前,得預期及時採取閃避行為以避免本件車禍之發生;又無照駕駛及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而駕車固屬行政不法,但依通常經驗而為客觀之審查,不必然皆發生肇事致人死亡之結果,況查被告早於75年6 月間即考領有駕駛執照,足認其並非無駕駛自用小貨車之技術,又被告酒精濃度並未超過規定標準,且經員警施 以直線測試及平衡動作,結果亦無不合格,顯見被告尚未達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程度等情,自難以此遽認被告有業務過失致死之犯行。


103年度交上易字第476號
被告另主張被害人並未靠外側車道行駛,且其無駕駛執照無路權云云。查,證人即到場處理員警林家正於原審法院審理因本件交通事故之民事損害賠償事件時到庭具結證稱:南大路並無劃分機車專用道,只有單一車道等語明確(103年9月11日原審法院言詞辯論筆錄,原審卷第127頁);而機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即無使用道路之正當性(道路交通主管機關為促進道路交通流量運行效率或行車安全對 特定之用路人資格、車種或駕駛行為等,所做之管制或限制),需受行政罰之處罰,但無論該身分條件該常性是否吻合,均不影響該用路人於道路上之路權取得,亦即是其雖有違規行為,在道路上仍應受有同等之路權保障,任何人不可恣意侵害。
版主你好:
無照跟整起車禍事故是無相關性的,整起車禍事故是因為小黃闖紅燈所造成的(之前同事開車也是跟無照的阿婆發生擦撞,警察也說車禍事故跟無照駕時無關)
另外整起事故版主有受傷小黃司機無受傷,記得在6個月內提告以刑法逼小黃司機出面談賠償金,用刑法這一條來對付小黃即可
ock101tw wrote:
我看計程車三個字
只能說自求多福了
因為大多開計程車都是名下沒財產
要求償也求償不到
無照被闖紅燈的計程車撞
首先機車先被開無照罰單
計程車被開闖紅燈罰單
然後依路權來說
機車無責任
計程車要負全責
依保險來說
強制險不管無照、酒駕、闖紅燈之類的都會理賠
理賠上限受傷是二十萬、死亡二百萬
機車無責任又無照
強制險會賠
但計程車沒受傷所以用不到
第三責任險是不理賠
計程車負全責
強制險會賠
但上限是二十萬而已
第三責任險就看計程車有沒有保
但通常都是沒保比較多
因此你先確定計程車有沒有第三責任險
沒有就要心理準備了
到時只有強制險會理賠...
現在你就是把所有收據證明(醫療證明、醫生開的證明、維修證明、薪水證明...等)保留
精神賠償在區、市公所調解時就可提出
但還是要看對方願不願意賠
不賠就是提告法院
從你所寫的文章裡
對方的態度讓你們不滿意
你們要有心理準備了
保險業務不理的話
就問是哪一家保險
業務叫什麼名字
打電話去業務所在保險公司客訴


整篇文章落落長,但標點符號只會"、"、"..."?
國文老師沒教你?
在台灣無駕照沒關係
只要你有錢,不要違規就好
被撞到了,先罰錢而已
所以叫你的親戚朋友,小朋友都可以不用考照了
有錢繳罰單就好
無照跟肇責無關....但是這點其實很不合理
你無照就不該騎機車 要是你不騎機車 就沒這些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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