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ykimo wrote:應該規定實名制:每月每人最多3件,一年36件超過則向檢舉人,收取處理費,每件200元,否則不處理.........來遏止亂檢舉 違規每人每月最多1次,超過則向違規人收取寄罰單處理費,每件2000元,來遏止亂違規...
那是不是法規或交通道路設計也有不夠周全的地方,政府總不能一直養案收税金,可是問題幾十年一樣沒解決。取締罰錢是為了讓用路人遵守交通法規,而交通法規是為了交通順暢,那當一直重複發生同樣違規案件時,是不是交通主管機關要作更大範圍檢討來改善問題。
advantage wrote:看完只覺得不少警察是(恕刪) 真的警察很混我偶而跑業務經過三重果菜市場附近有一輛大貨車早上到中午常態性違停占用公車停靠站.還時不時有電動板車並排裝貨想拍照卻有刺龍刺鳳的半裸男惡狠狠接近打電話檢舉1999.受理跑公文 , 兩天後說沒看到RO驅離但有時經過那貨車還是常常停(同一輛)110沒試過有天早上經過 , 遇到警察巡邏一起停紅燈等待當面跟警察指方向讓他有清楚看到大貨車違停占用公車停靠站 告知常態性天天違停警察卻回有人檢舉會處理開單(報案??開報案三聯單??)我當面指了算檢舉吧??綠燈了我也因工作業務先離開但我中午返回去看....... 貨車依然違停原處警察真的有處理開單嗎??還是傳說中的菜蟲很好賺??區區罰單不放在眼裡??
檢討檢舉達人之前是否台灣交通真的太亂撇除道路規劃不良停車位不足有些人明明有收費停車位不停硬要停在停車格外,紅線斑馬線轉角處,黃色網格線為了少走幾步路為了省一點停車費還沒綠燈就起步明明紅燈3秒了硬要闖轉彎不打方向燈違規事項太多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