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ay5927 wrote:好像一堆人都以為超額只能拿來賠超跑名車一樣貴的是要走走不了的人命好嗎? 車的部分好解決,實際維修多少就是多少人的部分,請參考我家實際的案例家人開車與騎機車的少年碰撞對方先要求300萬我方保額最高可以出到200但是保險公司「依據經驗評估」只願給60對方家長不善罷甘休最後談成總共賠200(保險公司願意增加到80)在這種以刑逼民的情況下,需自掏120萬來解決真的不是你認為額度夠,保險公司就會照你們的意思全額給付在對方受傷的情況下,三方認知差距大,事情就會複雜許多
atlaswu wrote:車的部分好解決,實際...(恕刪) 我不是很懂這個硬要和解的邏輯過失傷害了不起被判個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繳個18萬事情就結束了後面法院判決的金額只要在你的保險額度內,保險公司就要照單全收為什麼要自己花120萬和解?嫌自己錢太多沒地方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