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yher wrote:
教育失敗,邏輯真的(恕刪)
我有說超速好不好?
我是針對樓主說的自由權
人家講大牛肉
你在講小蛋糕
還好意思講
教育失敗,邏輯真的不好,欠缺訓練
henrylai21 wrote:
1) 區間測速就是違憲
2) 限制與剝奪人民的自由權
3) 契約精神



herblee wrote:
所以是反對測速 ? 還是反對 "區間測速"?
您所說(電子監控, 行動自由, 違憲) 這幾個理由 , 在定點測速 同樣發生 , 和"區間測速"沒有差別
(1) 此與政治無關 ; 而且台灣是民主國家 , 政策錯誤, 民眾可以通過選票讓政府下台
(2) 測速 不存在 族群爭議 ? 道路的超高 , 轉彎半徑, 摩擦係數都有其安全上限 , 車速超過就飛出路面了 。
(3)煞車需要距離 , 道路空間有限 , 車速越快? 煞車距離越長, 能容納的車數越少
能開快車, 必須在車流量Qmax最大值的限制之下
如圖, 車速提高到FFS 120km在 1300車就達到飽和。
相同道路空間 , 能容納的車就變少了
FFS 110km只有最大 1450輛車的車流量, 降低 到 90km, 反而有1750車的最大車流量。
道路有限制 , 才能裝下所有的車
(3) 契約精神 ?
您使用公家用的道路 ? 和誰簽約 ?
使用道路的權利(路權) ?路權來自於法律授權
道路上從來都不存在"天賦路權:這種事 ! 您完全混淆了"人權"
! 況且個人自由以不侵犯它人自由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