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號火車事故究其根本就是違停害命。

應該有很多人不懂,這裡的違停指的是壞習慣,他違不違停已經沒差了,壞習慣不改自然而然帶到日常生活中,私人土地法律管不到沒錯,畢竟法律是最低道德底線,要當最低道德底線的人我也沒辦法
Ja100cky wrote:
應該有很多人不懂,這(恕刪)

哪個壞習慣?
樓主想像力很豐富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目前已經證明,

該工程車不是停車狀態,

是引擎發動下,

衝下鐵軌,

途中熄火,

所以已經跟停車無關了。

不對喔!

最後車子停在鐵軌上
這點100%違規!毫無疑問!
任何原因車輛都不能在鐵軌上逗留
更遑論停車或是車子滑到非平交道的鐵軌上
更新一下,現在是卡在樹叢,用怪手救反而幫倒忙!
龜軟趴火 wrote:
這幾天,都跳過新聞台...(恕刪)


證據顯示不是違停了

amandachange wrote:
證據顯示不是違停了(恕刪)


就有某些人跟媒體一樣
很愛當柯南或是法官
檢調都還在查,就自己下結論....
車兩 wrote:
台鐵局長在哪?台鐵局(恕刪)


台鐵局長懸缺好幾年了, 交通副部長兼任
反正怪違停就能解決一切
這明擺著就是工安(及其違反合約施工與監督不彰)的問題啦,真的與”違停”毫無關係,目前比較合理推測的版本,是李嫌開的工程車被卡在髮夾彎樹叢動彈不得(所以牠並非”故意”把車”停”在那裡),然後牠就走下車去開工地內的怪手來,接上一條拉伸應力只有1噸的尼龍帶,打算把工程車給”拖拉”出來才可以順利開走,結果拉著拉著尼龍帶撐不住7.5噸的工程車當然就斷了,然後工程車就失控滑下邊坡停在鐵軌上,再過1分鐘左右太魯閣列車就撞上來了...;

牠本身造的孽擔的業也夠了,一碼歸一碼,不需要再牽拖其他,或再欲加額外的罪名了吧?

Update 1:工程車出現在工地的原因:因為假日沒臺鐵監工,故李嫌帶著違法移工阿好,工程車上載滿廢棄輪胎去工地充當填充物,打算趁著假日沒人偷偷摸摸施工掩埋,所以必須在假日違規施工,同時私下在幹壞事當然就不敢讓臺鐵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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