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RutO116 wrote:爆胎停在內線是主因!!誰都不願碰上!!但說真的爆胎之後要往外側靠!!誰也不一定做得到!!只是車子故障人就要離開車內才對~~ 真的,如果車多時,想順利把車從內線開到路肩可不是件簡單的事但我覺得最要命的是故障車駕駛沒依規定放三角警告標示如果有依規定放置三角警告標示上整面的反光材質可以讓後車更早注意到前方狀況也比較有反應時間可以即時煞停或閃避
Nightmareseal wrote:經過漏夜搶救,烏日林新醫院搶救的梁女頭頸部骨折、腹部出血搶救1小時後傷重不治,劉姓男子送往秀傳醫院搶救,腦部受創出血,搶救至今天凌晨宣告不治。Honda後座死者有一個有腹部出血,很難說C柱的潰縮是否毫無影響而C柱如沒有潰縮,也許這兩位的頭部受傷沒那麼嚴重? 甩鞭效應跟C柱變不變形無關!
Daniel Wen wrote:真的,如果車多時,想(恕刪) 所以我才覺得,故障號誌搞不好根本是來不及放從Honda駕駛四個沒一個下車的情況來看,它們搞不好才剛煞住就被撞了不然照這種狀況來看,他們原本計畫是一停好車就下車到安全島上.......所以才說,這種狀況最安全的做法還是慢慢開到路肩
Daniel Wen wrote:真的,如果車多時,想(恕刪) 在內車道前萬別下車打警示燈即可,最少不是很靠近的車或沒睡著的都可以看到有台車在閃..人如果是下車去拿三腳架,你剛下車沒有車會看到馬上變肉泥
Nightmareseal wrote:所以我才覺得,故障號誌搞不好根本是來不及放從Honda駕駛四個沒一個下車的情況來看,它們搞不好才剛煞住就被撞了不然照這種狀況來看,他們原本計畫是一停好車就下車到安全島上....... 很難說,以前我會這樣認為但上次西濱大霧的連環車禍最先發生碰撞的車輛,就有駕駛沒放三角錐先忙著吵架或待在車上...
chiashin wrote:很難說,以前我會這樣(恕刪) 所以?沒放錐的,吵架的,死了?這種事除非事先知道,除非有演練過,突然的事四個人,沒下車也得死,隨便一個人下車也會死.有人車子停了乘客會下車?全部的操作只有駕駛有辦法處理,其他的人只會把事搞砸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