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評合理嗎?休旅車從內線硬切右轉他外線直行撞上肇責50%

南無水蜜桃 wrote:
台中市台灣大道二段健...(恕刪)

在台灣先檢討被害人啊
這台拍攝車會被嘴到爆
南無水蜜桃 wrote:
台中市台灣大道二段健(恕刪)

仔細想了一下
警方初判表根本不會寫肇責比例啊
還沒送鑑定到底是"誰"說各50%的?
該不會是保險公司吧?
xieb.
twddhot
感覺是車主誤判,認為休旅車是要超車去前方靠右...結果休旅車是要直接右轉,所以才會在休旅車停下後剎車。(當然也可能是認為休旅車轉得過去)
通常處理的保險員都會想凹一下~~

他會先關心你~~不管怎樣都說很不舒服有就醫有驗傷~~

再來看他要不要繼續亂凹~~

話說自己也有保險也是讓保險公司對決保險公司~~
警方在寫肇事緣由時,會有甲乙雙方,裡面有個潛規則就是警方自認誰的肇責大,就會寫在某一方,雖然沒有法律根據但是引響判決鐵定是有的,警察的用語也非常重要,不過通常警察不會故意誤導,但是既然是筆述,還是看清楚再簽名!以上是我發生交通事故時,對方告訴我的,結果我被寫在肇責較大的一方,當時我氣到全身發抖,是對方公車車頭撞我車尾!因為事件複雜就不在此贅述!
路人39 wrote:
仔細想了一下警方初判(恕刪)



我發文時也疑問也疑惑到底是誰說的


剛剛孤狗新聞

原來是保險公司說的



路人39大您真厲害


tkukuo
右邊廣告跟樓主的ID圖相呼應[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路人39
保險公司又不是法官, 這事主這樣也能氣到上媒體.....[這我不行]
南無水蜜桃 wrote:
我發文時也疑問也疑惑(恕刪)


那我也疑惑是肇事還是原po的保險公司說的
怎麼看也是銀色休旅肇責100%
前休旅車他已經超車完畢, 被後面肛到屁股
肇責這還有的灰....
kuuroo
超車要給人安全距離,不然撞到都算你的,如果不是這樣,整天吃別人安全距離超車(鬼切)都合理?
hannible
路口超車剪線右轉還驟停......你認真??
判得很公正

如果後車撞前車,未完成前撞到,才有可能前車肇責大。不然,後車都比較雖,誰叫你要撞人?

都有空叭那麼久了,踩煞車早就停了。想撞的話,還沒完成切換就要撞了。前車都完成這個車道,打算擠下個車道了。你這時候才去撞他左後邊。法官判前面50%已經是針對他剛剛的不良行為。不然,你應該100%才對。
kcw
申請肇責不一定比較有利,前車頂多多張罰單
二車都在路口行駛,地面沒有車道線,很明顯是前後車的情況
kuuroo
你說到重點了,但是這已經不是搶車道,而是鬼切了,如果還真的後車全責,我看路口要天下大亂了,就看法官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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