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被酒駕撞死,比不上小英被換臉嚴重。

小葉叔叔 wrote:
酒駕修法每次都加重處罰
一堆藍教人還在瞎GY
可以~~
酒駕處死,朱公子提議,藍教委員來提案
大家一起讓他過
看藍教徒敢不敢~~~

繼續罵在野黨吧~~~~!

地制法 總預算案
執政黨有哪條想過法案過不了?

~~~~~~~~~~~~~~~~~~~~~~~~~~~~~~~~~~~~~~~
蔡清祥指出,「酒駕修法從重量刑」法務部於兩年前就已提出,期望以「不確定殺人故意」的刑度來加以處罰酒駕再犯者,法案最終在立法院沒有通過

嚴懲酒駕! 蔡清祥:2年前修法納「不確定殺人故意」未獲立院通過
小炫仔
藍到出汁的藝人五度酒駕!!!
ASD123456d
然後呢? 都抓去關還管藍綠......有病嗎?[挖鼻孔]
不過用現實面來看
不管法規如何怎樣
也不會改變一瞬間的憾事發生

QQ
個人利益,黨的利益優先,人民,閃一邊去吧,每個玩政治都一樣。
19%的支持度~再大聲一點啊XDDDD
龜軟趴火 wrote:
小英被換臉,一個禮拜(恕刪)


因為到現在被撞死的都一般人, 哪天部長或市長,最好是立委被撞掛了, 大概以後就沒酒駕了~
小炫仔
藍到出汁的藝人五度酒駕!!!
lantain1
藍的沒用啦, 現在綠的掌權, 要綠的掛點才有機會修法.
lantain1 wrote:
因為到現在被撞死的都一般人, 哪天部長或市長,最好是立委被撞掛了, 大概以後就沒酒駕了~



1996年11月30日,擔任民進黨婦女部主任的彭婉如,搭飛機南下高雄為即將進行表決的民進黨「婦女參政四分之一保障條款」徹夜奔走,在當天晚間於路邊招手、上車後離開高雄市尖美大飯店,準備回到下榻的圓山飯店,卻就此失蹤,而當時目送她上計程車的國大代表唐碧娥,成為最後一個目擊者。隔日,由於民進黨全代會開始半小時後,彭婉如仍未出現,因此黨員迅速聯絡黨部並報案


同時在社會的壓力下,立法院於1996年12月31日三讀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在1997年1月22日公佈實施;教育部也於1997年3月成立「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今「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並且規定學校必須有兩性平權教育時數,此即《性別平等教育法》之法源。1996年12月20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於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一樓成立「婦女保護中心」,設置24小時婦女保護專線「婉如專線」,奠定24小時保護專線之工作模式。
除非選舉 不然你算老幾
龜軟趴火 wrote:
小英被換臉,一個禮拜...(恕刪)


有酒駕以來,希望你每一任總統任期都有出來呼籲要總統發表意見
不然就雙標啦
話說根據統計台灣酒駕案件逐年減少
蔡博士全面執政要求嚴懲酒駕有那麼難嗎?網軍頭暴打女人被關,現在還有許多流竄在外帶風向阻止嚴懲酒駕?
小炫仔
藍到出汁的藝人五度酒駕
ryan00014875
所以趕快修法,關死那藍到出汁的藝人
看不慣01 wrote:
人家正忙著吃法國料理(恕刪)


真精闢,只能說讚
又看到一些牠們都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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