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說那裡一小時機車停車是20元,汽車格可以規畫六格停機車,同等於一小時收汽車120元。削爆了。
如果汽車一小時60,請收機車一小時10元,自肥當然停的人少!
如果像可停機車的立體停車場一樣,一次20,早就停爆了,台北那幾個立體停車場可以停機車且一次20,只要不是太宅都知道,停一堆機車滿滿的,我看不出來什麼叫收費沒人停也!!

我只知道收費不合理的停車場,真的少人停,不能怪機車族不停,合理的停車場常停到滿,只是你不知道。如果你不知道,請不要否定機車族不停收費停車場。
----------------重點立體停車場沒什麼人會移車------------------
sunland wrote:
台鐵台北站有機車停車場
不過就我個人觀察願意繳費去停的人實在是少數
很早之前就有說要先從台北市開始實施~~~
更何況本來就有這條規定~~~
所以!!!這樣也好啦~~~
不然每次把車停進去卻被擠成沙丁魚~~~
然後在那邊僑半天還出不來~~~
就開始卯起來使用暴力移車法~~~把所有兩側機車拖開~~~
才把自己的機車牽出來~~~
如果是舊車~~~我想誰都不會怎樣~~~
但是你是新車~~~心裡會很不是滋味~~~
更何況新聞有報導過
奇摩新聞
進停車場 停車不在「車格」要罰
更新日期:2008/06/15 19:10 李若慈
民眾把車停在停車場裡,怎麼還會被開單處罰?台北市一名吳姓男子,日前到光華停車場裡面停車,因為剛好沒有車位,就把車停在沒標線的位置,沒想還是被開罰單,男子申訴,法院判決,即使在停車場裡面,沒有依照標線停車,也是違反停車場法,還是算違規停車。
繳費停車,理所當然,但是如果找不到停車位,停車場裡剛好有沒有畫線的位置,可不可以停?TVBS記者李若慈:「停在停車場裡,就算沒有影響交通,只要沒有像旁邊這輛車停在停車格裡,就算違規。」 台北市一名吳姓男子,就這麼一停,違規被開了罰單。民眾:「合理呀,大家照規矩來。」
民眾連小姐:「我的意思是說,你要是立法就要公平,這樣我們被罰,就不會有爭議。」
大部分的人可以接受這樣的規則,事實上車子是停在停車場裡面,沒有停在停車格裡,沒有紅黃線,就算不會影響交通,也違反了停車場法第32條,可以罰鍰600至1200。停管處副處長陳學台:「比如說汽車格位,或是機車格位,或像是身心障礙停車位,沒有按照那個規定使用,停管處就會去開單。」
公有停車場隨時會有人巡邏開罰,就算是私人停車場,事實上也都有標明規矩,要進場的車子,得依照標線來停車,這是每個停車場都有的規矩;下次停車前,仔細找一下位子,別再為了貪快被開單,瘦了荷包。
陌生人NO.31 臭奶呆小光
Canon 6D
24-105mm F4L
580EX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