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出事=檢舉魔人混蛋,出事=警察執法不力

chuleei wrote:
樓主指的亂象是政府、(恕刪)


因為有彈性,所以不同的法官針對同一個案件可以有不同的判決

因為有彈性,法官或是律師可以在這裡面玩一些手段

因為有彈性,讓執法者可以依據當下的心情、利益、知識、政治...等等來決定判輕判重

應該死刑的變無期,更甚者又變成可教化

這些東西就是你口中所謂的彈性衍生出來的情況

確實所有情況都列舉太理想,但太過彈性造成的危害現在可是天天在上演

這中間得找個平衡點,但依據你所說,這個國家只是想怎麼方便怎麼來

完全沒看到有想要解決「人」的七情六慾所造成的不公正
lexus_sky0066 wrote:
喔喔你又來了啊?
你還沒跟我回答重機都是老鼠屎的由來?
這麼高的理想大家都不要違規喔!?
那你前幾天不是還在嘴巴講著自己每天超速嗎??
樓主也在講自己每天違規啊??
反正看到你的發言就是沒營養沒內容,好好充實一下自己很難?不要一直被人家看笑話好嗎?
怎麼不從自己本身做起完全守法不違規呢??做的到理想國 ?還早的很勒!
出一張嘴比較快比較簡單是嗎?等你做的到完全不違規再來講比較有說服力,不然根本就是自打臉而已!
扯到日本?台灣是日本嗎?道路規劃環境有一樣?你幹嘛不講美國啊?美國有些鄉下地方根本沒紅線怎麼違停?
警察會開單喔?像這種路邊穿雨衣的警察根本也不可能會開單,最多是柔性勸導,一些壓線等小違規都視而不見,只有這些拿著雞毛當令箭的人才每天在那裡借題發揮…
網路上就是有這些邏輯思維能力有問題的人才會有這種奇妙的言論!

對啊
我又來了, 回答重機都是老鼠屎的由來??
重機老鼠屎需要"由來"嗎?
自己想當屎沒人勉強你啊

我的發言就是沒營養沒內容. 你的就很營養很有內容?
所以積分比別人高就是發言很有內容? 是才幾分啊? 你嘛幫幫忙.....
扯日本不行? 那你不要開外國車, 開國產車, 都用國產貨, 不要用外國貨行不行?
扯日本不行還要人扯美國?
落後國家的人就是有落後思想還真是沒辦法
你不知道警察對於小違規不開單會先勸導是因為法規自己規定的嗎?
什麼視而不見? 真是笑死人
前一篇就在考你了, 看來你確實是不知道
路人39 wrote:
對啊我又來了, 回答...(恕刪)

我真的不懂你想表達什麼?
自己說自己每天超速
還敢炮重機超速是老鼠屎?
觀感不佳?

自己每天違規無法改進,
又要別人守規矩?違停有辦法避免?
還講自己的國家是落後國家?
落後不都是你們這種兩套標準的造成的?

還要效法日本美國的作法?
日本 美國也常在違規超速的好嗎?
歐美國家開在速限內還會被警察勸導請在開快一點 避免阻礙交通,你不知道?看來你就是一個島蛙 不能怪你!

本日第一搞笑我一定投給你!!
lexus_sky0066 wrote:
我真的不懂你想表達什麼?
自己說自己每天超速
還敢炮重機超速是老鼠屎?
觀感不佳?
自己每天違規無法改進,
又要別人守規矩?違停有辦法避免?
還講自己的國家是落後國家?
落後不都是你們這種兩套標準的造成的?
還要效法日本美國的作法?
日本 美國也常在違規超速的好嗎?
歐美國家開在速限內還會被警察勸導請在開快一點 避免阻礙交通,你不知道?看來你就是一個島蛙 不能怪你!
本日第一搞笑我一定投給你!!

我每天超速, 我自知違規, 風險自負啊
哪像你?
把違規講的好像沒有辦法, 必要之惡一樣
警察看到了也要體諒, 因為沒辦法, 所以不會開單, 是這樣嗎?
---------------------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 12 條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
小違規不舉發可以改勸導, 是法規要他們這麼做的
你還真以為是警察在體諒你喔?
所以那個路邊穿雨衣的, 就卡在民眾檢舉警察不得不開單, 這樣你懂嗎?
台灣本來就是落後國家, 你反對嗎?
重機屎就是騎士自己愛做些大眾觀感不佳的行為自己想當屎, 有問題嗎?
哪來啥兩套標準?
外國有好的做法, 效法有什麼不對?
一個會取笑別人積分低, 用積分來批評別人言論沒營養沒內容的人
有什麼資格說別人島蛙? 有什麼臉笑別人?
開豪車只代表有錢, 不代表人文水準就一定高
同樣的, 別人積分低, 不代表講話就一定沒道理
樓主我以前也不是沒跟他吵過
但我這個人就事論事, 不以人廢言
你呢?
以分論人? 開進口豪車就可以鄙視國產車嗎?
笑死人, 自己下限在哪....不脛而走
吼吼吼~~ wrote:
你偷一千塊跟偷十萬塊(恕刪)


我知道~樓主要的是鐵血律法~~
只要有造成違規被錄到,不管時間長短,不管前因後果,通通都罰
好,機車停一下路邊穿個雨衣會造成他人生命危險,檢舉!
那麼不要說二輪四輪,就說行人看看
當斑馬線已經紅燈,還執意橫越馬路的行人有無違規事證?該不該罰?
老年長者、肢障者行動不便,無法趕在綠燈讀完秒前抵達,有無違規事證?該不該罰?
以樓主的邏輯,行人不按規定過馬路亂走,一樣有可能造成他人生命危險
騎車開車閃突然冒出來的流浪畜牲都有可能出人命了,何況是人
那這種狀況撞傷或撞死違規的行人,是否該免賠?
那不按規定過馬路的人豈不罪該萬死?憑什麼享行人霸王條款,不管幾輪都得理讓?
理讓守法的行人OK沒毛病,你違規還要我理讓你?說不過去吧~
為何要有情理法,或法理情(當然僥倖刻意違規的那種覺不支持護航)
世上沒有所謂完人,不完美的人自然無法制定出絕對、完美的法規
所以才會需要律師、法官,以不同的狀況、風土民情,做不同的判決。
為什麼小小的檢舉案會鬧到上新聞?有那麼大的輿論?
同件事在01還能蓋那麼多棟樓?爭議度那麼高?
最後還撤銷,不舉?阿真的不少人都無法接受嘛~
法理情(X)  情理法(XXX)  法法法(OOO) 罰罰罰(???)
萬般皆沒品,唯有檢舉高~~
lexus_sky0066
你講的非常好,但是邏輯有問題的跳針人應該是聽不懂 就這樣…
路人39 wrote:
我每天超速, 我自知...(恕刪)

整天違規的人就不要講那麼多
違規有辦法避免你怎麼還是每天違規啊?又開始自打臉嗎?
照你自己的說法你就是最大的一坨屎
屎看任何事物都是屎
你有辦法改進再來要求別人 ok?

別人講話有沒有道理我不清楚
但是你講出來我就肯定沒道理

開始在腦補了喔?
我有鄙視國產車嗎?
算了懶得跟你瞎掰了
一點內容都沒有
本來就是這樣 大家會一直酸檢舉魔人
而不是違規達人就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了
吼吼吼~~ wrote:
因為有彈性,所以不同(恕刪)


難得遇到比我還要理性超越人性的人,直接否定現有司法制度、警察制度,拒絕所有彈性,
法官判刑有個大前提,不能冤枉人,因為很多事情是不可逆、不能補償的,
人處死後不能復生,因為牢獄逝去的青春不能重來,
你能保證依你的做法不會有誤判造成的冤獄及枉死嗎??

編一個故事來笑一笑:
一個奉公守法的人死後來到閻羅王前面,等待閻羅王的判決去輪迴轉世,
本以為奉公守法的他能轉生到好人家,結果閻羅王判決他下地獄受懲罰,
他問為什麼?? 閻羅王說他生前努力撲滅害蟲,死在他手下的害蟲數以萬計,殺孽太重,
可是他說他都沒有害人啊!! 閻羅王說人的一條生命是生命,害蟲一條生命也是生命,
都是生命沒有差別,都一樣重要,所以他只能下地獄了。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程度具體呈現,樓主要的是超越道德標準的法律,
而目前違規檢舉制度最初的立法原意現在已經被扭曲,
當超越道德標準的檢舉制度被心態不道德的人拿來利用時,
可以想像不只是亂象而已。
chuleei wrote:
閻羅王說人的一條生命是生命,害蟲一條生命也是生命,

完蛋了,

我不知坑殺過多少隻精蟲了,

大概有 3,000 億隻,

都被我坑入下水道淹死了,

這輩子大概還不完了,

我要改信上帝,直接免罪得永生。

ryan00014875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chuleei
還要與卵子結合形成胚胎後才算一條生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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