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制上路紅黃線停車激增 停到路上迫使汽機車逆向行駛

Jason kid wrote:
結果就這樣哦?原本還準備不少內容準備要跟你交流交流呢~~~我真是失望啊
好吧,那就法庭見囉,我就不再回了囉

你真的很有趣
都說法院談了
是還想要什麼程度的回文啊
是還想要什麼結果啊
還準備內容跟我交流?
都已經提告了是還要交流啥啊?
你"應該已經"提告了我何必還要"猜"你有沒有提告啊?
都說這麼明了還不懂嗎?
你真的有經驗嗎?
你是在期待什麼?
三個月?

對了, 說不再回是你自己講的
別口嫌體正直嘿
路人39 wrote:
你真的很有趣都說法院...(恕刪)




提告後呢,警察通知01,請01提供IP位址或其他註冊之個人資訊,找到你這支帳號後面的人,才會通知你到案說明哦;需要時間的,你要是真想快,可以把你的個人姓名、住址、電話私訊我,可以有效縮短時間哦;當然也不排除01不願意提供啦,你這麼想趕快面對我,資料就丟過來啊,笑你不敢

你跟我講經驗啊,呵呵,早就看破你的手腳了,逞口舌之快又何必呢,高人
當初提案的立委們 功德無亮
Jason kid wrote:
提告後呢,警察通知01(恕刪)


"笑你不敢"
這種低級的挑釁只對小孩有用
對高人沒用


看你這麼口嫌體正直且遜成這個樣子
都幾歲啦?你以為小孩子鬥嘴鼓打架啊?
拿去吧 很多人以為 已經完全不能檢舉

MBUSA wrote:
當初提案的立委們 功...(恕刪)
提案人是民進黨宜蘭立法委員陳歐珀,大家可以好好的關注他。
加油,下一個放寬的只剩吸大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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