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有開大燈的話,台64重機騎士就不會枉死了

阿胖3106阿胖 wrote:
這台黑色頭又大的那2塊反光板

這反光板是標配嗎?
想買來貼
haward0228
所有車子都有,法令強制要求的,有些人會把這反光板自行改為Led燈,可是改了之後反而失去原設計目的,即在未開啟燈源下依然能反光。
騎紅牌愛亂飆
被不開燈的阿寶收掉
剛剛好啊
結局非常的完美~YES!
還在反串喔

之前私訊你講過了,只回我你哪位

這次又來反串重機飆車合理化

不要再裝了啦

起源超新星大爆炸
所以,你哪位?
daniel8904009
起源超新星大爆炸 我哪位跟PO智障廢文有什麼關係,可憐還在跳針嗎?
我選擇支持家長

前車有開燈
還超高速撞上
當然沒話說

前車沒有開燈
根本沒有辦法閃避

兩邊都違規
各自有罰責
但是
致人於死
支持家長提告
由法院裁定

要不
不開燈時速1公里/小時
你閃得過?
合理的判決結果應該是:
1. 計程車司機夜間開車沒開大燈, 罰款.
2. 重機騎士超速行駛導致撞擊前車致死, 計程車司機無責且不需賠償.
3. 重機家屬應負擔被撞計程車的修理費用
4. 重機家屬應給被撞計程車司機紅包壓驚

相信這是絕大多數人希望看到的判決.
Shawncai27
肇事就算只有1%責任,已算構成肇事次因,那就會被判刑。司機想要撇責只能一翻兩瞪眼,這件事不是一般人想的那麼容易的事!
這種騎法

總有一天

還是要走
發電老鼠 wrote:
所以,日本機車駕照多...(恕刪)


這種速度就算是白天也閃不過吧

可能很多騎重機的大哥大姊有辦法閃啦

我自己是沒辦法
我們懷念他 wrote:
衍伸死者爸爸的邏輯,要扯就一塊扯。
租機車給你兒子的店家是不是也要道歉,要是有最高限速設定兒子也不會枉死。
承辦路燈的公務單位是不是也要道歉,如果燈沒突然熄掉兒子也不會枉死。
結論,把責任歸咎於別人只會招眾怒。


不要事情往下追, 往下究責,
結果是兒子出門前被媽媽罵, 心情不好要用飆車舒壓, 然後爸爸要告媽媽 !?
我們開車常常也會忘了開車燈,是因為在很亮的地方沒有發現,但一開到暗處就知道沒開車燈了,Uber駕駛忘了開車燈沒發現應該也是64路燈很亮沒開燈沒感覺,表示事故發生時的能見度並不差,重機確實是太快了
但騎重機不就是要享受那加速跟極速的快感嗎?
結論還是政府不應該開放重機牌照............都是政府錯!
我的車在晚上無法不開燈,因為它只有大燈、小燈功能。
都是感應器在控制,夜間不能全部關燈,只能不開頭燈(但仍有日行燈)。
近來的新車都是這樣設計吧,沒研究。
npnpnp1979
就是因為太多三寶 不知道要開燈 教育也沒用 最後只能這樣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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