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uroo wrote:不過這裡好像覺得沒開燈是不小心
無意的沒差
是大家都可以容忍別人不開燈
但是不能容忍超速
是這樣嗎....(恕刪)
要不然呢? 如果說你不能容忍 不開燈,那我換個說法 ,請問你開車有保持安全距離嗎? 我不能容忍 機汽車 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凡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的人都是垃圾。
在台灣 安全距離 是什麼?有人會在乎? 不開燈vs不保持安全距離 誰比較垃圾,要繼續比比不完,因為我們的素質就是這樣xd

超速就是不用 保持安全距離 這絕對是真理。超速下保證煞車不會碰撞xd
總歸一句
儀表燈不是跟頭尾燈連動開啟的話
駕駛者很容易疏忽忘了開燈
是非常糟糕的設計
二代業務
自發光儀表.應該加一顆夜間感應開關.夜間時(黑暗區)需自行開啟.避免這類事件發生!
判決結果出來了嗎?
陳阿瓜~
11/21才撞,應該根本還沒進到法院流程~再等幾個月吧
wonderzero2 wrote:
要不然呢? 如果說你...(恕刪)

我可不是要比誰比較垃圾欸
又不是我在比的
在後面不保持安全距離就是逼車
在前面不保持安全距離就是鬼切
只是在台灣都很難舉證
我覺得都是垃圾欸
我的意思只是說雙方都違規
怎可能是超速全責
kuuroo wrote:我可不是要比誰比較垃圾欸
又不是我在比的
在後面不保持安全距離就是逼車
在前面不保持安全距離就是鬼切
只是在台灣都很難舉證
我覺得都是垃圾欸
我的意思只是說雙方都違規
怎可能是超速全責...(恕刪)

我不是跟你說了 ,請你以時速200駕駛,往右偏移10度角就好,你有幾秒內可以修正。車道就只有2部寬。
你只要回答,我這個問題就好,之後我們來討論 開不開燈的問題。 不知道的人可以去試試看,記得保險保好保滿
沒錯,這兩個都是垃圾
也不用推到自發光儀表
儀錶板上有這麼多指示燈
不長眼看燈沒救

kuuroo wrote:
雙方都違規怎可能是超速全責

之前也有直行車嚴重超速 撞到轉彎車
結果轉彎車無肇則的判例
所以不是說雙方都有違規就一定有肇責
都是違規 都是三寶 但是今天死亡的原因是因為自殺式攻擊 已經不是單純的超速了 單純超速不至於會死
超速慘一點
騎慢一點還有時間反應
但沒開燈也是白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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