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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hsien wrote:
難道你右轉時候不用行駛進入慢車道右轉!?
而且對機車也沒毛病阿,從慢車道要左轉難道不用先行駛到內側車道?還是你說可以直接從慢車道直接左轉?!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第二項: 四輪以上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一項第四款: 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會抓交通規則很好,可惜看不懂國字的意思!
紅色字體就明白告訴你右轉可以從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右轉,誰說非得要先行駛到慢車道右轉的?在一個快車道與一個慢車道的路段,那個快車道就叫外側車道,汽車當然可以在外側的快車道上右轉,這樣懂嗎?
另外,交通安全規則有一個第98條,不曉得你讀過沒?
第 98 條
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慢車道),除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單車道與多車道的區別,車道數的計算是不包含慢車道的,一快車道與一慢車道的路段,就是一車道,不會是多車道,多車道至少要有二個車道以上(慢車道不計算在車道數),這樣懂嗎?所以我說警察初判表寫在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也是搞錯,這樣懂嗎?
就是因為這樣解釋造成車禍太多,因此交通部在111/10/25公告將「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變更為「換入最外側車道或右轉車道」的修正草案。另外左彎是同條第五款「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沒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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