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圖面你沒確認?
初判表就是以現場圖面來做判斷的。
那你的筆錄描述呢?
如果員警在看過影片也沒修正,
再加上你已經簽名畫押,那基本上就很難翻盤了。
所以台灣要全面直接左轉,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很多機車根本不會走,不會判斷怎麼走...
甚至很多已經標註非常清楚汽機車左轉車道,機車還是騎在直行車道過了停止線以後才左切左轉....
文中有提到:對方汽車有行車紀錄器,且警方在認真看過後改判變全責。看到這我只能說,沒影片還可以唬一下,裝死到底。可惜有影片是非清清楚楚,就算送車鑑,委員也不會採信說辭。另外雖自稱兩三秒男,但可惜法規上是要求的是保持安全距離,是長度不是時間。
jiahsien wrote:
難道你右轉時候不用行駛進入慢車道右轉!?
而且對機車也沒毛病阿,從慢車道要左轉難道不用先行駛到內側車道?還是你說可以直接從慢車道直接左轉?!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第二項: 四輪以上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一項第四款: 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會抓交通規則很好,可惜看不懂國字的意思!
紅色字體就明白告訴你右轉可以從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右轉,誰說非得要先行駛到慢車道右轉的?在一個快車道與一個慢車道的路段,那個快車道就叫外側車道,汽車當然可以在外側的快車道上右轉,這樣懂嗎?

另外,交通安全規則有一個第98條,不曉得你讀過沒?
第 98 條
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慢車道),除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單車道與多車道的區別,車道數的計算是不包含慢車道的,一快車道與一慢車道的路段,就是一車道,不會是多車道,多車道至少要有二個車道以上(慢車道不計算在車道數),這樣懂嗎?所以我說警察初判表寫在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也是搞錯,這樣懂嗎?
Another.MF
就是因為這樣解釋造成車禍太多,因此交通部在111/10/25公告將「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變更為「換入最外側車道或右轉車道」的修正草案。另外左彎是同條第五款「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沒變哦
看了半天原來樓主是這樣轉



然後樓主自述撞擊點在對方右前方⋯⋯?



所以狀況是這樣⋯?



和樓主的前後說法感覺合不太起來
sj0109 wrote:
借版一問
有時內側車道車潮多,雖然沒有左轉待專區
也會騎到待轉區位置,等到橫向車道綠燈再左轉跟著走


這樣可以嗎?
你這例子還算普通
龍井 中華路(台1線)要左轉向上路往梧棲
內側禁行機車,向上路上沒待轉格還有右轉專用道,請問單兵如何處置?
一直到最近才更改標線,只是那槽化線實在畫的......


IYuStyle
這裡有待轉牌子我覺得右轉專用道QQ以前應該沒有最近騎台灣大道謀一段也是出現這種右轉專用道然後快到我才知道那是右轉專用道(超危險的) 路寬小(2線道)又被佔1道走畫直行+右轉還差不多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畫
IYuStyle
我也是看google map 才知道這段變成這樣 還有旁邊有牌子 就要待轉(沒畫格子也要待轉) 我看這兩個路口都有牌子
外側直接左轉,

這種駕駛就是馬路炸彈,

全賠。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上個影片吧
沒有影片.怎麼隔空抓藥?
樓主的駕照去用雞腿換來的嗎…標題就是結論,別浪費時間在這邊爭辯了,去跟你的保險公司討論怎麼賠對方吧
這個應該就是7跟3跑不掉了...機車負責7..汽車負責3....汽車應該會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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