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只要不違規 就罰不到你 如果所有違規都罰 不遺漏 我想半年開罰個30億都沒問題 這是個不錯的方法 對地方政府財政收入也有所幫助科技執法只在不文明的交通未開發國家適用 剛好台灣就適用 最好每個路口 每段路都設 從動態到靜態違規都開罰 等哪一天絕大多數人都守法 進化了 就可以取消科技執法了